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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调解有“良方” 解开“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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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钦祥 通讯员 陶潜 林怡佳  发布时间:2025-01-08 10:13:54 打印 字号: | |

“如果没有你的调解,我们这10年的矛盾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得以解决!”近日,陈大爷拿着洪大妈支付的剩余工程款2万元,感激地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法官说道。不久前,福清法院法官倾力调解了这起持续10年的邻里纠纷,陈大爷和洪大妈这两个老邻居终于再续邻里情。

剩余工程款遭拒付

2014年,陈大爷与洪大妈签订《水泥承包合同》,约定洪大妈将房屋内外墙砌墙及粉刷工程发包给陈大爷施工,工程款按70%预付,剩余30%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即将完毕时,陈大爷要求洪大妈支付剩余工程款,但洪大妈以陈大爷施工导致房屋漏水等为由拒付。

几年来,陈大爷常常上门向洪大妈讨要剩余工程款,但洪大妈拒不给付。双方因此发生多次矛盾,甚至升级成肢体冲突。

多番讨要无果后,陈大爷起诉至法院,要求洪大妈支付剩余工程款。洪大妈在收到陈大爷的起诉状后情绪激动,表示要反诉陈大爷施工质量问题,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庭审中各执一词

案件立案后,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各执一词。陈大爷陈述道:“房屋漏水跟我粉刷墙体一点关系都没有,若不信,可以对施工质量进行鉴定!”

洪大妈则反驳:“就是因为你的施工才导致我的房子严重漏水,外面下大雨,家里就下小雨,我为什么还要支付你工程款?我也要求鉴定!”

“如果真进行鉴定,鉴定费已远超诉讼标的金额,由哪一方承担都将是笔很重的负担。”考虑到这点,经办法官庭后前往案涉房屋实地查看,从而了解到陈大爷与洪大妈是邻居关系,双方房屋距离不超100米,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法官通过与洪大妈进一步沟通,了解到因房屋漏水问题,洪大妈一家至今无法正常居住,苦不堪言。而陈大爷表示工程已经施工完毕,房屋漏水问题并不是粉刷墙面导致,而且欠付的工程款导致其无法给工人发工资,工人也年年向其催讨。

“背靠背”调解化纠纷

考虑到双方矛盾已发生10年之久,双方矛盾较深,而且发生在邻里之间,如果就案办案、简单审判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如果进入鉴定程序,将产生大量鉴定费用,同时案件审理周期延长,诉讼成本将大大增加,更加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调解中,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化解双方“心事”。

“漏水并非故意造成的,也确实给你造成损失了,但可以重新找个施工队对房屋防水作进一步处理,这也不需要花很多钱。”

“洪大妈家现在房屋漏水是事实,希望你也能退让一步,争取早点拿回剩余工程款。”

……

本着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的目的,承办法官从“情”出发,劝说双方既然是邻里,就应互谅互让,再以“理”服人,讲事实、摆证据、释法律。双方都有所让步,差距有所缩小。

同时,法官还向双方讲述“六尺巷”蕴含的亲仁善邻的故事,劝导双方从故事中感受古人宽容豁达、谦和礼让的智慧,“邻里之间的和谐不仅关系到个人幸福感,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

最终,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劝导,法官逐步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洪大妈同意一次性支付陈大爷2万元工程款,不再追究陈大爷工程质量问题;陈大爷也不再向洪大妈追讨剩余工程款。

事后,经办法官还积极开展审判延伸服务工作,再次到案涉房屋查看,了解到洪大妈已经联系新施工队对其房屋的防水进行进一步处理,陈大爷也结清了工人工资。自此,这起10年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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