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法庭与古田会议会址隔河相望,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火热土地上厚植红土情怀、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治星火”点亮基层治理“新枫尚”,解锁老区人民幸福生活的“红色密码”。
“红土帮调”联动
“祖训说:‘婚姻不成,和睦犹在,各退一步,好聚好散……’”今年6月,在上杭县古田镇苏家坡村“山哈调解室”里,上杭法院古田法庭邀请省人大代表、苏家坡村书记雷贵兴,村妇女主任、畲族媳妇邓仕霞,联合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此前,雷东和华虹(均为化名)经人介绍相恋成婚,雷家为此花费彩礼、首饰等婚约财物价值近10万元。婚后,俩人常因生活琐事争吵,不到1年便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华虹归还部分彩礼及全部黄金首饰,价值5.6万元,但华虹在归还3.9万元后便推诿不还剩余财物,雷东遂起诉至古田法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隔阂主要源于婚姻生活不快,调解可能性很大,便特邀人大代表、妇女干部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结合村规民约、共同生活时间、风俗习惯等多方面,从事理、情理、法理角度分析,特邀调解员以客家文化、祖训家风切入,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逐渐解开双方心结,最终达成由华虹归还雷东1.7万多元的调解协议,华虹当场履行部分金额。
近年来,古田法庭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发起“红土帮调”,充分借力代表委员、志愿者、乡贤等红土力量,将苏区精神、祖训家规、村规民约等运用于调解工作中,构建以法庭党支部为中心,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法律服务站点等多点辐射的巡回党建解纷模式。该经验做法入选“福建省新时代党建优秀案例”。
“一庭两所”联调
在距离古田法庭25公里外的梨岭村与桂和村交界处,面积仅0.3亩的一块田让两户人家翻脸反目。
原来,家在桂和村的马大伯与梨岭村林家仨兄弟的父亲甚为交好。上世纪80年代,新开的机耕路从马大伯的田中横贯而过,马大伯家未再耕种。久而久之,林家的竹子便长到马大伯田中,竹子也由林父管护。考虑到与林父的交情,马大伯一直未主张权益。林父去世后,马大伯多次要求林家仨兄弟归还被占用的土地。双方因此争执不下,两家人的矛盾一度升级为两村人的矛盾。
为化解这起“土地事”,古田法庭承办法官前往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找到1990年的地形图,又联系到当年负责开路的老支书,但因无法证实具体田界,导致第一次调解失败。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发动各种力量找寻更有力的证据,终于找到一份1952年的土地证,证实这块田属于桂和村,并有清晰的田界。
调查得来的实据,为调解增加了底气。古田法庭运用“一庭两所”(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联调机制,在两村干部的见证下再次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这场拉锯多年的土地纠纷最终圆满解决。
古田法庭与辖区司法所等“七站八所”建立大联调机制,推行“一村(居)一法官”下沉服务,做到群众的每一起矛盾纠纷有人管、有人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2023年以来,古田法庭就地化解乡村矛盾纠纷373件,助力辖区37个村居成为市级以上“平安村居”。
“三色服务”联袂
“古田是光荣的红土地,红色、金色、绿色产业交相辉映,发挥好主动履职作用,为振兴发展注入法治‘动力源’,我们责无旁贷。”古田法庭庭长吴胜佳如是说。
甲公司是古田法庭辖区蛟洋工业园区一家从事新型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1月,受市场因素影响,该公司作出经济性裁员200人的决定,部分职工情绪激动。古田法庭获此消息后第一时间进企了解情况,一方面向公司释明《劳动法》及经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分析面临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普法课堂为企业职工答疑解惑,引导企业与职工友好协商,在利益平衡点中找到“双赢”的最优解。
干革命走前头,搞生产争上游。在这片红土地上,古田法庭将继续发扬老区苏区优良作风,向心而行、向善而为,持续擦亮为民底色,让“小法庭”也有“大作为”,努力在法治基层点燃星火、绽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