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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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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17 16:34:09 打印 字号: | |

10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福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明主持开班动员会。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法院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坚持寻根溯源学,把握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逻辑。充分发挥福建是改革开放先行省份优势,把学习领会全会精神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财富结合起来,担负起人民法院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职责使命。要坚持全面系统学,把握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逻辑。深入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障,用好改革的方法论,遵循“六个坚持”和“三个更加注重”,增加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联系实际学,把握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逻辑。大力传承弘扬改革中的开拓创新、实事求是、坚韧不拔、顾全大局“四种精神”,谋划好推进工作的思路举措,更好地促推全省法院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要把握内涵精髓,明确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履职尽责。要坚定政治立场,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拥护者。坚持党的领导,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确、司法改革稳妥有序。要心怀“国之大者”,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服务者。围绕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改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精心办好民生“小案”,认真开展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推动司法为民举措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要深化创新发展,做全面深化改革的践行者。以问题为导向,以数据为抓手,发挥审判质效管理指标“晴雨表”作用,促进工作提质增效。要坚持实干担当,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奋斗者。始终保持“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使命感,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纪律支撑和队伍支撑。

会议要求,要注重改进学风,加强实践锻炼,切实提升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深学细悟,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率先垂范,发挥学习的引导性,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要学以致用,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加快工作节奏,狠抓九分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省管干部、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院机关和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参加培训。开班动员后,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伍长南为全体学员作了题为《当前宏观形势与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的专题授课。此次培训,福建高院还将通过现场教学、深入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本次专题培训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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