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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联合调解“缝补”邻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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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扬阳 通讯员 陈婷凤  发布时间:2024-10-14 16:14:23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你们了,真是为我解决了一大难题!”日前,一起邻里纠纷的当事人戴某兴冲冲地走进石狮法院,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情系老兵”的锦旗送给该院法官和湖滨司法所调解员表示感谢。

林某和戴某是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关系。今年6月,戴某发现自家客厅天花板、墙面渗水严重,为此多次找到林某协商,要求其解决漏水问题,但林某却以房屋已出租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戴某一纸诉状将林某诉至石狮法院,要求林某赔偿因其漏水问题导致的各项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为邻里关系,案情虽然简单,但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不利于今后邻里相处,甚至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为此,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9月9日,双方在法院调解室碰面。一看到法官,两人就“互掐”了起来。

“法官,你看我家被水泡成什么样了,家具墙面发霉的发霉、脱落的脱落,再不解决,这房子就要毁了。”戴某大倒苦水,向法官展示房屋受损的图片,并表示事发后自己积极联系林某,希望他能尽快止损,但对方一拖再拖,既不解决漏水问题,也不支付相关赔偿。

“这真不是我的问题,房子我已经租出去了,现在联系不上租户,这能怪我吗?”林某生气回应。

为进一步查明房屋漏水原因及财产损害情况,法官决定带着林某、戴某一起到实地查看。考虑到此前湖滨司法所已对该案进行过调解,对二人的情况比较了解,法官联系司法所调解员徐灵友一同前往。现场勘察中,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同漏水原因系林某房屋设施设备使用不当引发的。

看到双方对漏水原因达成共识,法官、调解员抓住时机,确定调解方案。

一边,法官耐心地跟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释法理,解释在目前无法联系到承租人的情况下,林某作为业主,有责任有义务尽快修复租赁物,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另一边,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引用“六尺巷”的典故劝说两人各让一步,把眼下的事情处理好。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戴某、林某也愿意重新坐下来对损失进行估算。最终,在法官及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当场一次性赔付戴某各项财产损失5.5万元。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而戴某、林某的邻里情也得以“缝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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