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溪法庭坐落于“红色圣地、模范之乡”的才溪镇。1930年至1933年间,毛泽东同志三进才溪,并根据实践经验写下《才溪乡调查》,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穿越历史的尘埃,在这片充满热血的红土地上,才溪法庭的巾帼玫瑰们,踏寻实事求是的先辈足迹,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研究,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才溪的每一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