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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拘联动”专治“软硬不吃”
——福鼎市人民法院打出“惩戒+教育”执行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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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丽雯 通讯员 廖晓康  发布时间:2024-07-31 15:24:58 打印 字号: | |

“本来以为对方宁愿被拘留也不还钱,这笔货款是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官和民警没有放弃,为我追回了这笔拖欠已久的款项。”近日,在福鼎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调解室,申请执行人王某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原来,早前吴某在承包福鼎某工程时,曾向王某购买建筑材料共计13.8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底结账并付清货款。可约定期限届满之日,吴某却未及时还款,王某经多次催讨无果,遂起诉至福鼎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计可施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组织调解,吴某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吴某是外地人,好不容易把人约到福鼎,但他还不打算还钱,我希望法院能拘留他!”在执行服务中心调解室,面对“软硬不吃”的吴某,王某怒气郁结于心。经其申请,福鼎法院决定对吴某司法拘留15日。

然而执行法官深知,司法拘留不是目的,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是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福鼎法院联合市拘留所开展“执拘联动”,通过设立“点对点专线”,共享案件信息,确保有效化解该起涉执矛盾纠纷。

被送往拘留所后,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密切配合,及时把握吴某被羁押后的24小时“黄金时间”,多次向其释法明理,言明拘留不能替代偿还债务的责任,从而攻破吴某心理防线,使其深刻认识到逃避债务不是最终解决办法。次日,吴某主动联系福鼎法院,表示已筹齐所有欠款,希望法院能提前解除其拘留措施。

执行法官在确认吴某应支付的执行款、诉讼费、执行费全部到位后,于吴某被拘留的第4日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促成该案案结事了。

后记》》》

“执拘联动”是福鼎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拓展执源治理新路径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增效,法院、公安机关将化解涉执矛盾贯穿于司法拘留的全部流程、各个节点,以“惩戒+教育”的形式,推动涉执纠纷多元化解,稳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福鼎法院常态化实施执拘联动机制,拘传被执行人106人,拘传后执行完毕10人,促成和解64人,执行到位486.4万元,实际拘留32人,拘留所集中看管期间教育引导8名被执行人还款73万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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