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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必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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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6 18:22:00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法院去年以来开展禁毒综合治理等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全国人大代表温青,省人大代表郑时奋应邀参加活动。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介绍福建法院去年以来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情况。

发布会前,福建高院组织开放日活动 ,邀请福建工业学校的师生们走进法院,近距离学习禁毒法律知识,了解福建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们防毒禁毒意识、强化识毒拒毒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  温青

省人大代表  郑时奋


一年来,福建法院

打击毒品犯罪的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701件,审结674件。从我省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

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5.61%,2024年1-5月案件数量略有回升,但从近五年的数据看,2019年至2023年我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6205件,其中2019年2923件,2020年1376件,2021年971件,2022年481件,2023年454件,年均降幅为37.22%。数据表明,近年来,随着禁毒斗争不断深入,各地、各部门持续严打高压、综合治理,全省毒情形势整体平稳可控。

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

涉案毒品呈现传统、合成、新型毒品“三代并存”格局,且新的替代滥用物质不断出现。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仍占据涉案毒品前三位。在持续严打主流毒品的高压态势下,涉甲卡西酮、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复方曲马多、阿普唑仑、三唑仑等新型毒品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有些新型毒品甚至以青少年群体为主要消费对象,社会危害性大。此外,“笑气”等非列管物质流入涉毒渠道问题亦不容忽视。

毒品犯罪呈现网络化、智能化特点

毒品犯罪网上和网下交织更为紧密,“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手段逐渐成为毒品贩运的新常态,呈现“人、毒、财分离”特征。部分犯罪分子使用“纸飞机”等加密通讯软件进行联络,使用隐语、暗语洽谈交易,犯罪手段隐蔽性更强,发现和打击难度明显加大。

针对我省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多措并举,努力提高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我省法院审理毒品犯罪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肯定,在2023年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全省法院坚决贯彻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立足审判职能,保持打击高压态势,明确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重拳打击团伙犯罪及再犯、累犯、职业毒贩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2023年以来,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417人,重刑率达33.57%,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25个百分点。严格掌握毒品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4.91%,远低于其他犯罪,有力遏制了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势头。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毒品犯罪调研指导

福建高院成立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毒品犯罪问题调研与审判指导,坚持每年初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采用调研指导、片区交流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2023年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专家解读最新毒品犯罪会议纪要,统一法律适用,不断提升全省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心智不够成熟,分辨是非能力较弱,好奇心强,容易被不法分子引诱、教唆、欺骗吸食毒品甚至参与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切实提高思想站位,统一认识,严厉打击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该判处重刑的坚决重判,绝不姑息,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特殊关爱保护。

遏制毒品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综合治理。全省各级法院在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同时,努力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方式举措,深入推进突出毒品问题综合治理。

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全省法院始终将禁毒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细,全面严格落实禁毒“一把手”工作责任。作为省禁毒委成员单位,福建高院积极参与“飓风肃毒”“清源断流”“平安关爱”等系列专项行动,每年对禁毒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分析禁毒工作形势和变化动态,梳理法律适用、工作配合、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强化与公安、检察等禁毒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在禁毒法治建设、信息互通、业务交流等方面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全省法院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推动禁毒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福建高院均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通报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全省各级法院注重通过日常的庭审直播、公开宣判、主题开放日等方式广泛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并发挥一线刑事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制度优势,进校园、进社区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宣传毒品危害,将审判效果转化为社会效益。福州中院制作有关“上头电子烟”危害的禁毒宣传微视频,厦门中院结合高校组织“职业生涯探索”等活动,努力使禁毒观念深入社会,直抵人心。

积极提出司法建议

针对涉毒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研提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推进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宁德中院针对犯罪分子利用国际快递渠道寄递毒品的情况,向市邮政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福州中院针对犯罪分子利用邮政包裹、外卖平台等贩运毒品案件,向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均获得有效反馈,着力阻断寄递环节的毒品犯罪渠道,进一步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

发布会上,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陈捷,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陈丰介绍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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