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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依托“三治融合”机制化解婚姻家事纠纷
——“佳偶”成“怨侣” “一调”解“三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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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菁 通讯员 陈钰 施静怡  发布时间:2024-06-13 10:53:45 打印 字号: | |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都生了孩子,肯定是奔着结婚去的,但是现在分手了,他这么计较,还把我告到了法院,真的太伤人了……”初夏的天气开始闷热起来,在法治驿站内王某委屈地向平潭法院金井法庭的法官说道。法官起身将窗户和大门打开,闷热的空气逐渐散去,在为王某倒了一杯热茶后说道:“你们两个人现在都在气头上,先喝喝茶。你们的孩子多大了?”说起孩子,王某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向法官滔滔不绝地聊起孩子的趣事。

这一幕发生在5月17日上午的红山村法治驿站内,平潭法院金井法庭、海坛法庭联合金井司法所正在化解一起婚姻财产纠纷和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佳偶”缘何成“怨侣”?原来,王某与吴某经介绍认识,双方情投意合,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开始同居,后举办了定亲仪式,吴某给予王某彩礼10万元,并购买了金饰等物品。双方在同居期间生育一子。后来,因王某和吴某矛盾频发,双方于2023年6月分手,吴某便将王某诉至平潭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彩礼,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

受理案件后,海坛法庭法官发现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金井法庭辖区,便立即联系金井法庭法官,希望发挥金井法庭“三治融合”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人熟、地熟、情况熟、业务熟”的优势,让这对纠缠多年的“怨侣”化解矛盾和平分手。二人一拍即合,金井法庭法官决定依托法治驿站“庭所联动”机制,邀请金井司法所参与调解,并发动当地村干部利用他们了解村情民意优势,短时间掌握纠纷背景及双方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为纠纷融合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经调查,吴某和王某经济状况均不理想,分手后沉重的经济负担令二人更是纷争不断。若纠纷不能妥善化解,二人之间关于子女抚养纠纷也势必闹至公堂。鉴于此,两位法官再三商讨,最终细化了调解方案,引导他们进行“背对背”调解。

另一间调解室内,法官亦是和当事人“拉家常”,在聊到孩子时,吴某情绪也渐渐稳定下来。他告诉法官,自己平时工作忙,孩子都是王某照顾,确实很辛苦。两位法官敏锐地抓住时机,向当事人建议互谅互让、摒弃前嫌,为他们的孩子各退一步。

“现在孩子一天天地长大了,越来越懂事了,你们肯定也舍不得让孩子生活在爸爸妈妈互相抱怨指责的成长环境中。可能你们不能成为夫妻,不能一起照顾孩子成长,但是你们永远都是孩子的家人,家人难能有隔夜仇呢?这次调解也是希望你们解开你们的心结,为爱让步,给你们的孩子营造平和有爱的成长环境。”在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后,两位法官和金井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

在两位法官温情劝说下,吴某和王某达成一致意见:在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王某给予吴某补偿款5万元,吴某自愿撤回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诉讼。子女抚养问题也在金井司法所组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数年的“怨侣”终于和平分手,两个家庭的矛盾迎来了和解时刻。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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