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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问诊”治“未病”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村居法官倾力调解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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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玉香 通讯员 张蕾 邓浩杰  发布时间:2024-02-05 15:34:26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邻居长期占用我们两家之间的公共通道怎么办?”“法官,我们小区物业服务不好,我们反映了多次都没有结果怎么办?”“法官,我想请您帮忙看下,这份合同有没有问题?”在龙岩市新罗区各村居法官工作室,类似的情景经常上演。

2023年3月,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践行“四下基层”,结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以及“五联四化”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出台《关于“一村(居)一法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358个村居设立村居法官工作室,全院70名法官、法官助理作为各工作室驻点村居法官,履行“八大员”职责。

“何谓‘八大员’,即社情态势的排查员、纠纷化解的疏导员、人民调解的指导员、执行工作的联络员、信访化解的参事员、基层治理的协管员、司法为民的勤务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新罗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马莉娜说。

深入一线

梳理排查纠纷苗头

“我们小区有十几户业主没有按时支付物业费,有的甚至已经三年没支付物业费了。”2023年10月,村居法官助理廖文瀚在走访某小区物业时,物业人员反映。

“收到反映后,我立即意识到,如果不及时将纠纷化解在萌芽,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将会不断扩大,最终难以调和。”廖文瀚说道。通过实地走访、与各业主攀谈、查看小区物业实际情况等方式,廖文瀚详细了解该小区业主未支付物业费的原因。原来,该小区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原因找到了,如何解决呢?廖文瀚遂决定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邀请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调解,通过与双方沟通交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同意开展整改,业主也同意支付物业服务费,其中3名业主当场履行。

“村居法官作为社情态势的排查员,要深入乡村、社区一线排查和了解民情、社情,及时掌握纠纷苗头,做好应急处置。”马莉娜说。

为更好履行排查员职责,新罗法院探索建立“基层组织+村居法官”联动机制,与基层组织常态化联系,双方共享民情、社情,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解、化解。同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排查中发现的纠纷及时推送给基层组织,由基层村干协助村居法官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做到矛盾不出村。2023年以来,已开展社情排查180多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113次。

凝聚合力

运用村规行规解忧

“你好,请问是魏法官吗?我在二手车行买的一辆车竟然是事故车,车行老板涉嫌欺诈,我该怎么办?”2023年3月,张先生联系村居法官魏国才时说道。

魏国才接到电话后,第二天便到二手车行了解情况。原来,车行老板林某与张先生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林某向张先生交付一辆丰田牌二手汽车,明确要求交付的车辆无重大事故、泡水、火烧等。拿到车子后,张先生欲以该车办理抵押贷款,但在查询中发现该车曾有多处碰撞历史和维修记录,张先生认为林某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其退还购车款13万元,并3倍赔偿39万元。魏国才遂邀请人大代表、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进行调解。

“根据汽车消费行规行约的‘诚信经营’原则,作为二手车行,你必须诚信经营,提供给消费者优质的服务。”在调解中,魏国才充分用行规行约进行调解,并对林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张先生当场退还案涉车辆,林某向张先生返还购车款13万元并赔偿各项损失3.5万元。

“联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力量,利用他们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同时借助行规行约的约束力,是解决群众烦心事、忧心事的有效途径。”马莉娜说。

如何让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新罗法院以村居法官为“圆心”构筑多个“同心圆”,邀请人大、政协、调解员、村干部等,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基层矛盾预防化解工作。2023年3月,雁石法庭联合雁石政府、雁石人大主席团成立“和雁”诉非联动工作室,邀请代表、委员以及乡贤参与基层纠纷化解。同时,探索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公序良俗、村规民约以及行规行约等,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运用村规民约、行业行规化解矛盾纠纷32件。
调解疏导

非诉解纷源头减量

“傅法官,我们收到一个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申请,因当事人就相关问题争议较大,希望您能和我们共同化解这一纠纷。”2023年11月,在中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负责人拨通了该社区挂牌村居法官傅和宏的电话。

电话中,傅和宏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原来,2021年,当事人张某向该社区居民李某租赁了一商铺,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月租金为25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影响,该店铺无法支付2023年6月、7月租金。考虑到双方对租赁关系这一基础事实不存在争议,仅是在租金支付和期限上存在分歧,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傅和宏当即邀请当事双方到村居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

“双方在讲法律的同时也要讲实际情况,尽量互谅互让,这样我们才能妥善化解纠纷,达到共赢的效果。”傅和宏通过释法说理,针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耐心向张某讲明拖欠租金不还的不利后果,并在了解到张某没有继续经营该店铺的意愿后,制定了几个双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让双方当事人考虑选择。最终,在傅和宏的耐心疏导和劝解下,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村居法官工作室就如同开设在乡村的‘解忧便利店’,是诉源治理网络上的关键节点,覆盖全区,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马莉娜说。

村居法官定期走访挂点村居,深度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全过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法律宣传等服务和帮助,引导群众用和解、调解、化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截至目前,已靠前化解矛盾纠纷333件,开展法律政策宣传23场。

行走于田间地头、穿行在村巷街区,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近年来,新罗法院的村居法官们,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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