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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小切口” 做优为民“大文章”
——平潭法院创新推出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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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菁 通讯员 王斯栋  发布时间:2023-12-25 14:57:47 打印 字号: | |

“还以为法拍房竞买程序会比较麻烦,时间也会比较久,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妥了所有手续。”12月12日,在平潭法院执行服务大厅,拿到不动产产权证的王女士,对平潭法院司法拍卖的高效率赞不绝口。

在以往的司法拍卖过程中,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需在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局等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办理各种手续,才能实现不动产过户登记,费时费力成本又高。而这次,王女士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到完成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仅用了一天时间。

效率提升的背后,是机制的保障。法拍房处置能够得到群众认可,关键就在于平潭法院联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创新推出的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该机制依托“互联网+”司法模式,通过信息数据的互联互享、系统平台的互融互通,将传统“面对面”线下服务转变为“网对网”线上服务,实现从房产查控、评估拍卖到信贷预审、税费征缴再到最终的过户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闭环协作运转。

“一个月前我就在网上注意到了这套房子的信息,但听说法拍房手续办得慢,甚至有可能因为腾空或税费等问题过不了户。”王女士告诉记者,其对参与法拍房竞买本来有着较多顾虑,后来了解到法院“e拍即得”机制后,才大胆报名参与竞拍,没想到过程如此顺利。

12月8日,王女士以 100余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产。在“e拍即得”机制下,王女士除预缴的10万元保证金外,无需提前筹措高额的拍卖尾款,根据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于12月11日即办理了房产成交手续。“按照原来的做法,我要在竞拍成功后15日内自行缴清尾款,现在有了‘e拍即得’提供的银行‘法拍贷’服务,只用3天且无需过桥垫资就拿到了成交裁定书。”王女士由衷感叹“不但提高了效率,还减轻了成本。”而再次让王女士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就在其领到成交裁定书的当天,平潭法院就通过“e拍即得”机制,为其办理了线上缴税和过户登记手续,在法院便当场将崭新的房产证“红本本”递到王女士手里。

原来,“e拍即得”机制还开辟了法拍房成交后税费缴纳的“云通道”。在挂网拍卖前,税务部门便协助法院明确房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能涉及的税种税费;在房产成交后,买受人通过“福建税务”APP即可缴纳税款,避免了传统“登门临柜”办理模式下费时耗力等弊端。

平潭法院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不动产信息网络查控合作协议”,推动不动产查控系统与法院执行流程管理系统的端口对接,再次为司法网拍按下了“快捷键”,买受人无需辗转于各个部门,在法院即可办理涉案房产的解封解押、转移登记等业务,切实享受“一网通办、一窗收件、一次就好”的便利服务。

据统计,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运行以来,已累计处置房产381套,成交金额达2.77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评估费用191万元,为买受人提供银行贷款服务1929万元,为国家依法征收税费2563万元,涉案房产处置期限全流程缩短50日以上。今年11月,该机制在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荣获“百优案例”。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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