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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解”到“优解”,福鼎执源治理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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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晓萍 刘常娟 文图  发布时间:2023-10-11 15:01:05 打印 字号: | |

福鼎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近年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面对找人查财难、财产变现难、应对规避执行难、减量增效难等难题,坚持能动司法,以“有解”思维创新执源治理“优解”措施,通过抓“源头”、挪“程序”、减“流程”、治“未病”、聚“合力”,努力在“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上精准发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实现2021年以来,新收案件量“两连降”,2023年以来,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9.93%,在全省执行案件“挂图作战指标”考核中排名前列。

■程序前置了,效率提高了

“法官,我要马上还钱。快帮我把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都解冻吧,这段时间我是寸步难行……” 在福鼎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被执行人小王叫苦连天。

原来,2017年,小王向银行贷款5万元用于经营小吃店,但直至2022年年底,还有1.2万元本金和5000元利息未按期还清。于是银行将小王和担保人小张诉至福鼎法院,并以《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提供信用担保,申请财产保全。当天该院便裁定以1.7万元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和诉讼费、执行费为限,冻结、划拨两人的银行存款。

短短不到两周时间,因支付渠道受限,生活中处处受阻的小王主动上门要求还款。

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小王与银行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法院才对小王和小张的实体银行及网络银行存款解除冻结。

过去,金融案件经过法官判决或调解后,如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则进入执行立案、查控、冻结等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而且程序繁琐。如今,将财产保全程序前置到立案阶段,用最低的司法成本,就能在最短时间内兑现胜诉权益。

金融案件体量大、争议小,是执源治理的关键突破口。福鼎法院执行局局长林进务介绍:“这意味着,在诉讼立案阶段,当金融机构出具保函后,我们即可对被告名下财产提前进行查控,既省去后续的许多‘麻烦’,也有利于促成当事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如何动态把握这一关键突破口,在执前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福鼎法院创新立审执全链条贯通,将财产保全、执行通知、执行和解等执行程序前置,为执源治理提供“解题思路”。

据介绍,在立案阶段,福鼎法院主动向当事人作出财产保全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对被告相关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做到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同时,该院还引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财产保全+保险”业务,为快速进入保全程序降低“门槛”。

在审判阶段,福鼎法院坚持“谁办理、谁通知履行”原则,在法律文书中直接嵌入执行通知书内容,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也送达了《自动履行告知书》。这一做法,有效减少了执行送达环节,打通了审执有效衔接的壁垒,让自动履行再次驶上“快车道”。

在执行阶段,福鼎法院还创新“一案一审查一专班”执前和解机制,执行立案前,率先筛查有和解意愿、有履行意愿或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由执行调解专班引导当事人积极对话,尽量在执前促成和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据统计,2022年度,该院仅399件金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同比下降44.43%,促成执前和解、撤回执行申请124件。

■减负出实招,群众都说好

确认收款、填写执毕声明、申请撤回执行……2月28日,黄女士在福鼎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走完”撤案流程。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不到一天时间便在执前成功和解。

据了解,两年前,黄女士和前夫林某经福鼎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十八周岁。2月27日,因林某一连5个月未按期支付抚养费,黄女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情比较简单,征得黄女士同意后,法院将该案转由执行调解专班开展执行和解,委派执行调解员朱惠芳开展执前督促履行工作。当天,朱惠芳便联系林某,告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责令限期履行还款义务。第二天,林某主动向黄女士转账5000元。

“执前督促的多赢效果显而易见。这相当于给了被申请人一次主动履行的机会,只要在立案前履行完毕,不仅不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个人征信也不会留下‘污点’,还省了执行费用;对于申请人,能够解决问题,快速兑现权益;而法院,少了执行案件的流入,也节约了司法成本。”朱惠芳算了“一笔账”。

小瘦身,大提速。对于行为履行、调解结案、10万元以下标的额的案件,福鼎法院坚持“简案快执”,通过“执前督促+教育引导”“执前督促+执前和解”“执前督促+预强制执行”等方式,“量身定制”方案,压缩执行周期,实现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少折腾、最大比例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据介绍,为有效抑制司法程序“空转”,让纠纷“到此为止”,福鼎法院还创新“执破直通”机制,优化市场主体退出路径。

针对被执行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的,福鼎法院加速识别,及时移送破产程序,同时将执行程序中已完成的财产查控、评估、处置结果效力延续至破产程序中,对仍具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被执行企业,积极推动重整或达成和解,妥善化解系列案件,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努力实现“破一案”化解“一批案”。

此外,福鼎法院还建立正向激励自动履行和信用修复两项机制,以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促进当事人履行裁判义务,帮守信者“纠错”,解除“枷锁”。

数据最具有说服力。据统计,2022年以来,福鼎法院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采取正向激励措施148件次,信用修复413人次;开展执前督促工作1516次,督促自动履行278件,对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拘留394人次,移送“执转破”审查案件24件,“消化”关联执行案件70件。

“看似一项项小小的举措,却是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的有效实践,不仅降低了执行成本,也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强化了‘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格局,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让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深刻感受到福鼎法院兑现胜诉权益的决心与信心。”福建省人大代表蔡玉洁高度评价。

■行动快一步,服务近一步

“讨要了这么久,我们都以为白干了,没想到真帮我们要回来了。”1月19日,老董等30名农民工兄弟领到被拖欠2年之久的工资,激动不已。

原来,在执行一建设公司相关系列案件时,承办法官高腾涛发现,该公司承建的浙江省泰顺县一路面建设工程审计结算后,仍拖欠30名农民工工资15万余元,但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老董等人苦于要钱无门,即将陷入新一轮的“讨薪长久战”。

一个“讨”字,几多辛酸。被拖欠的工资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然而,对于老董他们而言,工资是“天大的事”。

“民生无小事,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高腾涛多想了一层,“一定要想办法尽快把30名农民工的薪资问题优先解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避免一案生多案。”

心有所念,必有回响。于是,福鼎法院主动发函给同作为发包方的当地政府,要求其配合,将农民工工资款直接划转至法院执行专户,优先保障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有了发包方的积极回应,次日便交付完毕,30名农民工“一趟不用跑”就领回了血汗钱。

“这次主动讨薪行动,不仅解决了30名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源头上化解风险,减少了追薪案件流入法院,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诉累。”高腾涛介绍道。

这仅是福鼎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执”书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答卷的一个缩影。

思考不停歇,探索不停步。为切实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福鼎法院还以涉党政机关、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为切口,通过实现“立审执”全程督促履行,实现涉党政机关旧案全部“清零”。今年,福鼎法院在此基础上继续突破,不断健全府院联合督促、联合惩戒的机制,并将适用对象延伸至国有企业,持续实现无涉党政机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随着各类特殊主体主动带头履行,树立了守法诚信的政府形象,党政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也成为执源治理的重点依靠力量。

据介绍,对于涉林业罚款、生态修复费案件,福鼎法院向外借力,深化联动执行工作机制,一方面联合林业局及下属林业站,精准送达《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另一方面联合基层自治组织,推行‘网格+执行’督促模式,向被执行人所在行政村(社区)发出协助督促执行通知,由村委(社区)网格员负责督促履行,将执源治理的力量延伸到基层最小单元。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院执结林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5件,其中执行完毕72件。

一股股力量的接续汇入,凝聚成执源治理的强大合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更加完善,福鼎法院执行之路越走越宽。

“近年来,福鼎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瞄准风险隐患,推动矛盾纠纷从诉讼解决的事后应对向前端源头治理转变,行动快,服务优,效果好,为福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福鼎市委主要领导对福鼎法院执源治理成效给予肯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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