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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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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03 10:27:09 打印 字号: | |

8月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交流调研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解决问题。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卢力到会指导。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福建高院党组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重要内容,突出领导带头,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成果转化,突出常态长效,突出促进发展。院领导每人牵头1-2个课题,围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基层社会治理、认罪认罚从宽、院庭长“一岗双责”等课题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全院形成调研报告21篇。在此基础上,加强实践经验总结,实现成果转化48项,促进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围绕进一步落实主题教育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金银墙强调,要在思想认识上求“深”,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持续强化“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办公办案皆是调研”等理念,不断增强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在提质问效上求“精”,对调研进展成果效果进行检视评估,加快进度、查缺补漏、深化提升,打造更多调研精品成果,带动全省法院一盘推进,共同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在检视整改上求“实”,把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盯住“最紧要的事”,通过调研,找准问题、靶向施治,把“改”字贯穿调研全过程,切实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促进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要在转化运用上求“效”,继续做深、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对调研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固化、加快推广、建章立制、加速落地,努力打造更多具有福建特色的亮点品牌,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创新举措。要在调研能力上求“高”,把提升干警调研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有效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注重系统谋划,推动完善大调研工作格局,落实好领导带头调研、法院调研基地和基层调研联系点等制度,持续加强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建设,切实以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福建高院院领导,部门负责同志代表围绕相关调研主题作交流发言。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省管干部、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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