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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为贵浇灌和谐之花
——南靖法院构建和贵调解体系助推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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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凌霄 林巧玲 通讯员 余艳慧  发布时间:2023-07-03 15:59:19 打印 字号: | |

“和亲既康禄,贵子共贤孙”,这是和贵楼大门上的楹联。诚如这对深邃隽永的藏头嵌字联所传达的,这座坐落在南靖县云水谣的土楼在数百年的历史川流中,向人们诉说着先人“健康富裕、高贵贤达”的期盼和“以和为贵”的文化内涵。

南靖县人民法院深受“和贵”内涵影响,近年来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和言和行和贵”的和贵调解体系,深化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整合社会资源、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打造具有南靖特色的诉源治理新模式。

创新和贵文化调解法

“俗话说‘千金买厝,万金买厝边’,能做邻居是缘分,都互相体谅下,老祖宗也常说‘以和为贵’……”和贵老法官调解室的老杨苦口婆心地对十几户居民劝解道。

这一幕发生在今年年初,南靖县山城镇某一小区的业主们因加装电梯纠纷诉至南靖法院。

立案后,南靖法院委派老杨进行调解。老杨了解到电梯建成后会对低层楼房造成通风、采光、噪音等一系列负面影响。于是,从南靖和贵文化入手,在老杨一番释法析理下,居民们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对低层业主给予相应的补偿,纠纷就此化解。

一向棘手的电梯纠纷案能够如此顺利解决,得益于南靖法院创新的和贵调解体系。

调解工作是“民心工程”。南靖法院深度挖掘“和贵”文化丰富内涵和思想精髓,寻找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平安文化的结合点,将“和贵楼”体现出来的方圆智慧、合和之美运用于调解工作中,建立特色调解品牌——和贵老法官调解室。把“和为贵”式调解贯穿于民商事诉前、诉中各个阶段,做到“和贵”文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新突破。

今年以来,南靖法院运用和贵文化调解法组织诉前调解758件,调解成功化解矛盾515起,调解成功率达67.94%。

搭建和贵解纷平台

和贵楼奇就奇在建于沼泽地上,如一艘大船,虽历经280多年仍坚固稳定,巍然屹立。其缘由是用200多根松木打桩、铺垫,扎实打牢每一厘地基,耗时3年才竣工。

南靖法院也是如此,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上,深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对内,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分流区,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立案阶段的甄别、引导和分流工作,对当事人合意调解及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分流入诉源治理中心先行调解。

对外,搭建和贵解纷平台。积极统筹各方力量,共与县28家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构建“和贵e+”诉非联动调解平台,致力于诉前调解纠纷化解,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化解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纠纷实质性化解,南靖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出具调解书”“诉前调解+当场履行息诉”等工作模式。

6月初,因工受伤的颜先生因无法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求助至南靖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随即向县社会保险中心了解情况,原来是颜先生无法提供指定的某行银行账户,故而无法办理领款手续。因此,南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即启动与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的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在两个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下,颜先生终于得以顺利办理银行卡领取理赔款。自此,颜先生一波三折的理赔款领取问题在向法院提交诉状材料的当天顺利解决。

“为民”从来不是一句空,致力让每一位群众都能体会到“和贵调解”的司法温度。

多领域一站式解纷

“不是我不想还,是真的现在很困难……”3月7日,徐先生在调解室面露难色地对调解员说道。据了解,徐先生因经济困难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被南靖信用社诉至法院。

为切实解决徐先生无力偿还与南靖信用社资金回笼需要的矛盾,调解员从“放水养鱼”角度出发作双方工作,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方案,成功解纷。

近年来,金融纠纷的总量随着金融消费的增长连年攀升,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纠纷,南靖法院跑出了解纷新路径。成立南靖县和贵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共同推进构建金融、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同时,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执行前督促自动履行、执行前先行调解等,实现金融纠纷诉前化解、诉中调解、执源治理等全链条解纷。

且除金融领域外,在家事、物业、合同、房地产等多发易发纠纷重点领域,南靖法院同样给出实招。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各类特色“和贵调解室”,加强“硬件联用、人员联动、信息联通、纠纷联排、矛盾联调”的“五联”诉调机制作用,形成内部和解、协商先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挺前、诉讼托底的分级化解模式。

一滴水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个“和贵调解”品牌的创新,激发了南靖法院诉源治理的活力。在这片古老而智慧的土地上,南靖法院秉承“和贵”之风,守望法治之光,浇灌出和谐之花。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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