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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咨询委第八调研组赴福建高院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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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23 11:26:36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八调研组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机制”专题调研。第八调研组实地察看了福建高院司法集约送达中心、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南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第八调研组组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立文,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鄂,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玉顺,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阎庆文等参加调研。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会上,田立文代表调研组介绍调研来意和安排。他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策部署和张军院长关于课题调研的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第八调研组围绕“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机制”开展调研。此次调研紧贴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机制建言献策,确保这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满足社会多元司法需求,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要求,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

金银墙代表福建高院党组对调研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近年来,福建法院充分发挥这一重大而独特的优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福建建设提出的“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着力打造金融司法协同、涉台、涉外审判、生态司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一批有福建法院特色、有良好社会反响的司法品牌。福建高院将以这次最高法院咨询委来闽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树牢正确司法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在听取福建高院汇报后,南英充分肯定了福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工作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出要求。南英强调,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推进刑事司法精细化精准化,确保司法资源高效使用,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等原则,进一步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不断健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参加座谈。会上,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汇报全省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院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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