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法院2023年‘春雷·利剑’行动开始!出发!”2023年4月,随着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世金的一声令下,将乐县人民法院“春雷·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再次“开战”。16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以雷霆之势向各个“老赖”藏身地出击,吹响了2023年将乐法院“春雷”集中执行行动的号角。
“活查封”机器设备
彰显善意执行
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竹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竹业公司以其名下58台(套)机器设备设置了动产抵押,抵押价值421.8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查封该批财产。在查封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该批设备还在实际使用中,希望不要影响财产处置期间的正常使用。
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法院对该批设备采取“活查封”方式,在不影响机器设备运作的部位张贴封条,在厂房入口处张贴拍卖公告。同时,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制作执行笔录,要求其将后续生产所获利润用于偿还债务,不得阻扰法院财产处置措施,确定财产买受人后应主动配合交付。
释法说理平争议
善意执行促和解
申请执行人伍某、董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罗某因相邻损害纠纷案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罗某赔偿伍某、董某房屋损失、水泥浆清理费及鉴定费共计60242元,因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伍某、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及邻里矛盾,双方争议较大,案件执行难度高。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邀请当地村书记共同好执行调解工作,执行干警讲法理,村书记说情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执行人主动支付执行案款3万余元,剩余款项承诺在5月前还清。
金融借款引纠纷
灵活执行保权益
某银行与徐某、郭某及徐某父母四人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13995.93元,同时该银行对4人用于抵押借款的房屋(为徐某父母共有)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徐某的父母去世,依照法律规定,需全体继承人签字确认才能取回剩余执行款项。但继承人大多外出务工,仅在节日期间返乡。此次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利用假期确认继承人身份,为继承人办理放款手续。
此次行动,累计走访、约谈被执行人15人次,当场履行2件,扣押车辆2辆,实际执行到位32万元,查控可供执行财产400余万元,取得丰硕的执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