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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郑清:铿锵玫瑰 心怀“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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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钦祥 通讯员 长法  发布时间:2023-03-27 09:39:40 打印 字号: | |

郑清,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虽已在法院工作10多年,但她对于执行工作仍算个“新人”。

执行工作是法院中最辛苦、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之一,女干警较为“稀有”。去年2月,郑清调入长乐法院执行局工作,她抓紧恶补与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向“老执行”前辈取经,从而在短时间内熟悉执行业务,迅速进入角色,并在办案中发挥女性独特的柔情与执着。

铁腕出击扬正义

执行工作是兑现司法裁判的最后一道关口,它一头系着公平正义,一头连着百姓冷暖。面对双方当事人,郑清释法明理,用耐心书写法律温度;面对拒不执行的“老赖”,她毫不心软,用强制措施践行执行力度。

在长乐区某超市与长乐区某食杂店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决某食杂店偿还货款37281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某食杂店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2022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郑清对被执行人某食杂店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查控,但是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一时陷入僵局。随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郑清发现被执行人在烟草公司订购卷烟,并将于几日后由烟草物流配送至被执行人店内。

考虑到卷烟配送到店后有被转移的可能,郑清迅速向执行局领导汇报该情况,法院当即决定发挥多方联动执行机制作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并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到现场查扣该批卷烟。

两个小时的蹲守后,终于成功查扣到被执行人订购的卷烟,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控制。

善意执行暖人心

在执行工作中,郑清也讲究方式方法。她秉承着严格执法与柔情执法相结合的理念,让执法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1年10月,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李某受伤,陈某被判负全责,需赔偿李某损失4.5万多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过财产查控,并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郑清第一时间走访村居,并到陈某家中了解情况,发现陈某没有固定工作,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名下仅有农村破旧老宅。

“如果贸然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为此,郑清转变执行思路,充分考量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注重发挥女性亲和温暖、耐心细致的优势,刚柔并济,一方面对陈某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另一方面对其施加压力,摆事实、讲道理,告知他受害者李某因事故造成颅脑重度损伤,至今日常生活仍需家人护理的事实。最终,陈某承诺边打工边还款。如今每到月底,陈某都能及时将相关被执行款汇至法院账户,案子得以妥善解决。

执行工作虽然辛苦,但郑清说,案件执行完成时的成就感,是她继续前进的动力。看到案件顺利执结的时候,她心里觉得再辛苦也值了。

雷霆拘留促和解

一个个耐心调解的电话,一本本装订成册的卷宗,一次次拘传现场的奔波……执行工作中,郑清用坚实的肩膀担起重任,捍卫公平与正义。

在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郭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今年2月24日,郑清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郭某在福清某古街出现。

因现场游客众多,为了不打草惊蛇,确保能成功控制被执行人,郑清和同事决定先蹲守了解情况,在郭某来到拐角胡同时,迅速上前表明身份和来意。因郭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先将郭某拘传至法院。

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郭某仍表示无法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拘的最后一刻,郭某终于表示愿履行债务,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也解除了对郭某的司法拘留决定。

在郑清看来,司法拘留是手段不是目的,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才是宗旨。办案过程中,她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做到严格执行、公正执行、规范执行。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化执行力度,彰显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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