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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法度者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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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怀荣  发布时间:2023-02-24 09:18: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读到一则典故。据史料记载,一次,明太祖朱元璋皇帝问大臣:“天下何人最快乐?”有的说“金榜题名者最快乐”,有的说“功成名就者最快乐”,也有的说“富甲天下者最快乐”…… 群臣是各抒己见,众说纷纭,朱元璋听了却摇头不止。

“臣以为,畏法度者最快乐。”老臣万钢意味深长地道出自己的想法。朱元璋听后频频点头称是,夸其见解“甚独”。

“畏法度者最快乐”,蕴涵着相当深的哲理。所谓“人有所畏”,说白了就是为人、为官都要有一个“怕”字,“怕”是人们常有的一种心理,人生在世,多多少少离不开这个“怕”字。连孔老夫子都说“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一个人如果失去了敬畏之心,无视法度,恣意妄为,就会如断线的风筝一样,不仅得不到自由与快乐,反而会一头栽向深渊。深入分析一下近几年来的大小贪腐犯罪案件,其犯罪根源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从开始有所“畏”,不敢越雷池一步,到后来无所“畏”而胆大妄为,什么事都敢干,什么钱都敢捞,贪赃枉法,最终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最终身败名裂。

古人云:“三尺之上必有神灵。”大凡畏法度者,必不敢做违法乱纪之事,也就不必整天提心吊胆,也就没有费心劳神的忧愁,自然就会活得洒脱快乐。

“人有所畏,业有所成”。有了临深渊、履薄冰的心态,做人为官就不敢为所欲为,为政不廉;就不敢狂吃乱食,腐化糜烂。为人、为官者有所“畏”,方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干事业。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员,应当始终带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党纪国法保持敬畏之心,把党纪国法作为铁律和准绳,守牢底线、不碰红线,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利益和诱惑面前做到手不伸、嘴不贪、耳不偏,在是非对错问题上不任性、不胡来、不随意。只有畏法度,才能让懂规矩、守纪律成为自觉;常存敬畏法纪之心,才会不越雷池半步,更加自觉严格要求自己。这才是做一辈子“安全人”的真正平安符。

人有所敬畏,就会有一种自律意识。早在1954年,陈毅元帅就用一首语言流畅易懂的诗词《七古·手莫伸》告诫人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诗句以强烈的责任感告诫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诗词内容非常深刻,既是对历史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也是对世人的谆谆告诫,震撼人心,令人深思。无论是在当时、现在以至将来,都能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和警示。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领导干部,读过之后相信都一定会有新的感悟和收获。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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