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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善意文明 规范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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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海涛 通讯员 林 姗 刘卓敏  发布时间:2022-11-30 08:49:19 打印 字号: | |

访谈对象: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  桦

《执行周刊》:请您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谈一谈如何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又加强执行威慑力?

李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我看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加强执行威慑力之间并不冲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把执行威慑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上,更有利于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打好这二者的组合拳,才能为更好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执行周刊》:在营商环境各项评价指标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列为重点评价案由。据了解,今年湖里区法院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指标提升显著,位列全市前茅,你们具体采取了什么举措,请介绍一下。

李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湖里区法院紧紧对标党委和上级法院相关要求,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今年主要抓、重点抓的工作任务,开展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建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快执绿色通道,成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快速处置小组。二是强化机制保障。落实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针对2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探索上门“送达+调查”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大现场调查、和解及查扣力度,促使小标的案件快速执行完毕;对大标的、有财处置案件,加大当事人议价和定向询价机制适用,提高处置效率。三是强化流程监管。优化执行立案、送达、繁简分流财产处置流程的监督管理,缩短各环节流转的时间;建立常态化督促机制,每周通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执行指标进展。

《执行周刊》:为更好地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湖里区法院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计划?

李桦:一是精准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威慑力。今年湖里区法院拘留被执行人72名,限制高消费8133人次,将26人纳入失信名单,向公安机关移送10件拒执犯罪线索,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有力惩戒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二是借助各方力量,多元化解纠纷。积极寻求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执行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建立慈善、公益基金参与的社会救助模式。三是依法适度采取执行措施,努力追求“双赢”目标。坚决杜绝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基本户、流动资金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审慎采取控制措施;探索建立预罚款、预拘留等预处罚机制,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空间;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为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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