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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法院:“腾笼换鸟”盘活旧厂房 “筑巢引凤”共谋新发展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推动工业不良资产快速处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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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静云 通讯员 邱斌 余长  发布时间:2022-11-28 15:31:45 打印 字号: | |

沙县不仅因“国民小吃”闻名遐迩,也是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和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得天独厚的优势催生了位于沙县区高砂镇后底木竹加工集中区。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园区里多家木竹制品加工企业入不敷出,沦为“僵尸企业”,沙县梅花木竹制品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2019年该企业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标的高达500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沙县法院立即成立专案团队,执行法官积极走访了解企业现状和债权债务情况,厂房很快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谁知,该标的物起拍价高达1000多万元,一时无人问津,数次流拍使案件处置一度陷入僵局。

一边是银行利息的不断增加,普通债权人的权益渐渐稀释,一边是土地厂房设备的数次流拍,拍卖行情持续走低。执行法官不仅仅在和时间“赛跑”,如何高效地“变废为宝”才是“破局”关键。

这时候,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沙县支行带来了一条好消息——园区另一家木竹加工企业有意购买该批资产。该木竹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外贸为主的木制品加工企业,为扩大产能,该企业遂承租了沙县梅花木竹制品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但因为取得该土地厂房的产权,该企业不敢贸然加大投资,厂房也无法新建和改造,遂有意“接盘”。

“在得知承租人有购买意向后,为使各方利益最大化,我们决定重新评估被执行人名下固定资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进行挂拍,腾空闲置厂房土地,引进优质上升企业,激活园区发展动能。”执行局局长吴鸿强说道。

评估过程中,又一个难题摆在执行干警面前。承办法官发现沙县梅花木竹制品有限公司的厂区内,除了承租人租赁的有证厂房外,厂区还有近一半的面积为无证搭盖的厂房,正被另一竹制品加工企业占用。

为了谋取拍卖后利益,该企业经营者邓某与被执行人沙县梅花木竹制品有限公司经营者某合谋串通,对外声称无证厂房为邓某搭建,索要百余万的赔偿款。

面对突如其来的阻碍,沙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走访和缜密调查,最终认定了无证厂房并非邓某搭建。为了尽快执结案件,及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商项目及时落地,承办法官多渠道收集徐某、邓某对抗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材料,通过调查取证,最终认定徐某指使邓某作伪证,妨碍法院查明其财产情况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截至发稿,邓某被法院罚款人民币5万元,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第三方评估机构商定了无证建筑的价值评估方案后,该厂房和土地顺利进入拍卖程序。

2022年4月15日,经过24小时的网络拍卖、37次延时、39轮竞价,福建省沙县梅花木竹制品有限公司的工业房地产以1103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出。

拍卖成交后,沙县法院执行局在拍卖成交当日,即向买受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用于买受人过户。并在20天内,监督和催促邓某将无证搭盖厂房彻底腾退。

“我们拟投入5000万元全面改建、扩建厂区,现已经进入全面的施工阶段。”买受企业福建某木竹有限公司经营者说道。

日前,中国农业银行沙县支行的600余万金融债权已全额实现,买受人新购设备也已经投入使用,普通债权人将按比例清偿。通过本次的工业不良资产快速处置,形成了化解金融不良贷款、企业迅速扩大产能、债权兑现的多赢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沙县法院以“腾笼换鸟”、汰劣引优为工作主线,将工业用地、厂房、设备等挂网拍卖,面向全国招商引资“筑巢引凤”,在符合规划前提下以价高者得,引入更具竞争力、单位效益更高的企业,既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又为优势企业的入驻腾出“新空间”,让“沉睡”的土地焕发“新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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