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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法院10分钟完成委托送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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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上游 王丹婷  发布时间:2022-09-26 09:53: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安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运用短信发送平台,10分钟即完成外地法院委托送达任务,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潘某因建设温室大棚一事,与被告游某产生纠纷,诉至清流法院。清流法院无法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故委托永安法院代为送达。永安法院在收到清流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立即电话联系游某,游某称其本人在外地,无法到永安或清流领取应诉材料,亦无法收到快递,但表示同意短信送达。该院制作好送达应诉材料的短信后,马上通过“移动办公助理”短信发送平台,向游某的手机发送短信,仅几秒钟的时间,被告游某即收到短信。该院从收到外地法院委托材料,到电话联系被告,再向被告发送短信,前后不到10分钟,省时又省力。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减少疫情对法院案件办理进度的影响,永安法院不断推进司法送达集约化,依托“一站式”建设,有序开展“云端”送达、自助送达,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该院出台《关于实行手机短信送达的规定(试行)》《补充规定》,与永安本地移动、电信、联通手机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开通“新航线ECP”、“移动办公助理”短信发送平台。2021年来短信送达成功率达98.6%,节省送达费用89.7万元,100%完成兄弟法院委托送达任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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