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厦门海事法院发布《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
系全国海事法院和福建法院首个专门针对域外证据的司法规定
分享到:
作者:王淯滢 通讯员 朱忠宝 朱可为  发布时间:2022-09-05 11:14:48 打印 字号: | |

9月1日,厦门海事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制订的《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据悉,这是全国海事法院和福建法院首个专门针对域外证据的司法规定。

《指南》全面系统对域外证据的举证问题作出规定。围绕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活动的运行,系统明确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适用规则。首先明确和强调了域外证据的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其次对取证途径作出规定,还细化域外证据审核认定的司法指引。

《指南》积极推动域外证据的举证规则创新完善,不少条文在规定层面都属于“首次”,例如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取证方式,可以依法申请通过国际司法协助途径取证等。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在于,它适应网络时代的特点,以较为丰富的条文对通过在线方式实施域外举证进行规定,强化了信息技术手段在域外证据调取中的作用。

《指南》还细化强化了域外证据举证实施的程序指引和权利保障。着眼实务操作,明确了域外证据举证程序上的相关规则和具体要求,为举证活动的实施提供指引和保障。

《指南》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进行系统梳理,简明扼要地注明了相关国家的取证途径,减轻了涉外案件当事人的讼累,提高了涉外案件的审判效率。

据了解,《指南》还是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后,全国法院首个有关域外证据的专门规定。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联系我们
  • 地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邮编:350003
  • Email:fjfy@china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