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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送来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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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菁 通讯员 丁炎燕  发布时间:2022-06-22 09:50:46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郑群法官了,帮我们了却了一桩烦心事,避免我们陷入企业信用危机。”6月17日,平潭一民营医院将一面印有“坚守法治办实事,心系民生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平潭法院民庭副庭长郑群的手中,表达了内心的感激之情。

这面锦旗并非赢得官司、拿到案款的原告所赠,而是经过法官的调解,向原告偿还债务的被告所赠。

被告是一家民营医院,在2018年7月1日与原告某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发布车体广告,被告给付媒体费120万元。广告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后,该医院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尚有28万元未还,遂被广告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郑群承接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及时与被告医院进行沟通。经了解,该医院并非有意拖欠广告费,而是受疫情影响,导致医院经营困难。得知被告有调解意愿后,郑群法官立即与广告公司取得联系,将医院存在的困难告知广告公司。

调解工作起初进展并不顺利,广告公司表示:“我们是小本经营,如果每笔交易都不能及时偿还,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而医院则表示:“我们并没有赖账的想法,只是最近经营困难,实在无法一时拿出这么多钱。”调解工作因此陷入僵局。

受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无法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为推进调解顺利进行,郑法官先后多次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及电话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线上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广告公司得知被告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向群众免费发放防疫物资并向全区妇女提供免费体检服务等暖心举措后,充分体谅被告医院的困难,愿意在金额上进行让步。经过郑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医院也认识到不及时偿还款项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支付广告公司25.7万元,协议于当天全部履行。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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