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部署,积极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集美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避免疫情影响,率先在线开展异步鉴定,让审判效率再提速,高效为民解忧!
异步鉴定
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推动司法鉴定工作,打破时空界限,当事人可异地错时,灵活安排时间,对鉴定申请发表意见。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原、被告签订《室内装饰承揽合同》, 就案涉房屋室内装修事宜进行约定。但装修工程基本完成后,原告对房屋装修十分不满,认为装修工程逾期近一年,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屋内多处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等,遂将承揽方、设计方、施工方起诉至集美法院。
二次鉴定波折不断
诉讼过程中,被告申请集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于2022年2月出具鉴定报告。各方对鉴定报告均存异议,原告又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诉争合同涉及多方主体,且部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外地,司法鉴定日期因疫情原因多次更改,无法开展,案件审理停滞不前。
异步鉴定提速增效
考虑到当事人急于入住案涉房屋,承办法官决定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突破时空限制,开展异步鉴定。各方当事人根据自身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对鉴定申请发表意见,在线形成鉴定笔录,为后续委托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做好准备,突破案件审判堵点,提高审判效率。
上传鉴定申请
根据原告的申请,法官将司法鉴定事项及理由上传平台,通过平台自动提醒各方发表意见。
异步发表意见
各方当事人根据自身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对鉴定申请发表意见。由于异步鉴定的灵活高效,之前在外地一直未到现场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此次也通过该平台发表意见,切实推进案件审理进程。
归纳意见形成笔录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承办法官就双方当事人关于鉴定范围、鉴定检材、鉴定费用缴纳、鉴定机构选任等意见,整理归纳后形成鉴定笔录,由各方当事人进行最终确认和电子签名,确保鉴定程序合法有效,保障后续司法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继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在线诉讼服务,完善异步质证、异步调解、异步鉴定等便民利民举措,推进司法服务不断提档升级,在司法为民、司法便民道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