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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高桥法庭书记员罗慧玲
基层法庭的“螺丝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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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静云 通讯员 李婷  发布时间:2022-02-21 15:29:39 打印 字号: | |

国徽之下,审判台前,送达途中……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高桥法庭有这样一个人,她就像是法院里的“螺丝钉”,“钉”着的是对司法事业的责任,“钉”着的是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她就是高桥法庭书记员——罗慧玲。

2010年10月,罗慧玲服从组织安排,来到距离城区30公里的高桥法庭,成为一名驻庭书记员。转眼十余年过去了,罗慧玲从接待当事人到完成书记员工作,从修理调试法庭设备到打理法庭内务,从人声鼎沸的白天到独自守庭的夜晚,24小时的相守相伴,她把高桥法庭当做自己的家。

2021年9月,一起离婚纠纷在高桥法庭开庭,庭审中,设备发生故障,法庭网络时好时坏。双方当事人已经到庭就位,迟迟无法开庭让本就矛盾重重的当事人开始互相指责,冲突一触即发。经验丰富的罗慧玲一面不慌不忙地协助承办法官将双方分开到两个调解室,做好延迟开庭的解释工作;一面通过电话连线技术人员,通过技术人员的电话指导,迅速找到故障原因——原来是因为外墙的一根网线被老鼠啃坏,造成网络故障。通过更换新网线,设备迅速恢复了正常,庭审顺利进行。

“高桥法庭没有罗慧玲不行!”这是高桥法庭庭长林坤淀对罗慧玲的褒扬。除了林坤淀之外,沙县法院档案室的石苏晶对罗慧玲也是赞不绝口:“罗慧玲装订的卷宗很完整,最让我放心,这么多年了,她的卷宗从来不用催交。”

每个月的10号是沙县法院的卷宗归档日,这就意味着10号之前就要将卷宗装订好。而卷宗归档率的高低,是对书记员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罗慧玲在该项考核中创造了一项记录——连续11年的卷宗归档率为100%。

不同于其他庭室书记员的是,罗慧玲必须提前将整理好的卷宗从高桥法庭送到30公里之外的沙县法院本部。这一条盘沿在沙县山区,连接高桥和城区的道路,罗慧玲风雨无阻地不知道走了多少遍,11年来没有一次拖欠归档。

11年的风雨兼程,罗慧玲从一名初出茅庐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庭“全能手”,小到设备更换,大到矛盾纠纷化解,罗慧玲都得心应手。

2020年7月24日上午,正准备下班的罗慧玲接到了一通外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当事人泣不成声。

半小时后,女子赶到了高桥法庭诉讼服务大厅,早早就等候在一旁的罗慧玲为她送上了一杯热水,仔细询问其诉求。经了解,女子名叫丽丽,两年前与前夫小张协议离婚并办理登记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共同财产中的7万元归丽丽所有,婚生子由丽丽抚养,小张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丽丽带着孩子回到娘家生活,小张因不满孩子不在身边而拒绝向丽丽支付7万元及抚养费。近日,孩子即将入学,急需缴纳学费,无奈之下丽丽才来到高桥法庭起诉。

当天下午,来到法庭拿起诉状的小张情绪激动:“她把孩子带走了,那么远我都见不到,我是不可能给她一分钱的。”罗慧玲见状将小张带到了办公室,平复其情绪并从亲情入手,努力唤起双方的温馨美好回忆,慢慢地化解了小张的抵触情绪。最终,小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回去后会与丽丽沟通,向其支付抚养费和补偿款,为孩子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

驻庭11年,立案2000余件,法庭记录3000余次,归档卷宗2700余册,这是罗慧玲用青春记载的数字。在基层山区坚守的四千多个日夜,对罗慧玲来说,她的工作也许微小,却不可缺少,也许平凡,却见真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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