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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凌云:践行初心使命 恪守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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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9 09:04:44 打印 字号: | |

钟凌云,女,畲族,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霞浦县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获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宁德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多次受到嘉奖。

 心若凌云始向阳 

她是宁德法院涌现出的优秀女法官代表,始终致力于生态修复司法和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扎根基层,守护一方绿水蓝天,倾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誉为儿童权益的守护员,妇女维权的知心人,生态司法的探索者。

一枝一叶总关情。她是有温度的法官,曾主动帮助10多名贫困生解决就学帮扶资金,她也是讲细节的法官,习惯从人性的角度深入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

在办理一起父亲将年仅五岁的女儿残忍地举起摔到地上致重伤的刑事案件时,她以情入理,庭前提审被告人,庭后联系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为受害人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用炙热真情抚慰被害人寒冷的心。该起案例入选2014年全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五个典型案例的第一个,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收录。

“孩子,不论将来,你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请记住,敬畏法律,坚守正义。”一次次地站上讲台,她用心以案释法,将法理、道理、情理传递在每一个需要普法的阵地,开展法制讲座多达三十几场,授课对象超万人。

 一次次地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她痛心于每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独自钻研,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完善“生态司法+保险”模式,将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用于创建生态司法实践基地。霞浦首起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为扩建寺庙非法占用国防林地,审理该案时,她积极协调林业局和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督促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共计16万余元。

她笃信热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一个案子的处理不仅要公平,还要让当事人能从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她来说,19年司法生涯涓滴汇聚,也不过是平凡岗位里平凡工作的一次次累积而已。

心若凌云,温暖向阳,她坚信,做好当下,方可不负韶华。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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