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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24年涉民生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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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杭育 陈志龙  发布时间:2021-09-13 09:48: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申请执行人林某到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时,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感谢。

该案是一起时间跨度达24年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996年10月7日,被告人卢某驾驶一辆大车迎面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员林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3人共计经济损失12万余元;车主严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首次执行中,在拍卖车主严某所有车辆执行到位2万元以后,查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生效判决内容多年未得到履行。而后,该案辗转几任执行法官之手,因苦于被执行人一直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迟迟未能结案。

2020年7月,申请执行人林某申请恢复执行,事情出现转机。但是执行法官穷尽手段,仍然未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车主严某已经死亡,案件又陷入了僵局。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被执行人卢某现在有正常收入来源,但收入不多,且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一起持续24年的陈年旧案画上句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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