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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有所向 学有所依 学有所用——福建高院扎实推动青年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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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28 09:50:27 打印 字号: | |

成立8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制定青年理论学习计划、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导师制……今年以来,福建高院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大力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在院机关深入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活动,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成推动青年干警执法办案、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将理论学习成果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火热实践中,转化到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行动中。

学有所向,擦亮政治底色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通过学习,进一步擦亮对党忠诚的政治底色,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日前举办的青年理论学习交流会上,院机关团委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福建高院将青年理论学习纳入2021年党建和团建工作要点,将提升政治能力作为青年理论学习的首要目的,总结出“机关党委统筹指导、党支部协调配合、机关团委贯彻落实、学习小组分组学习”的联动学习模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青年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福建工作、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目前,院机关已成立8个理论学习小组,覆盖1980年1月以后出生的全体青年干警。

学有所依,创新学习形式

针对传统理论学习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的问题,福建高院机关团委立足青年特点,适应传播规律,积极创新理论学习模式,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辅导、支部研讨和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积极探索互动式交流、沉浸式体验等新模式,推动青年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4月23日,院机关团委组织开展政法青年读书活动;5月14日,青年理论学习第一小组到福建省博物馆参观“革命先驱遗书展”,第三小组到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开展主题团日;6月3日,第五小组到福州西湖公园画舫红船开展弘扬“红船精神”主题活动;6月7日,第四小组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辅导暨主题沙龙;7月7日和9日,第二小组、第八小组先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学习交流活动;第三、第六和第七小组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守岛人》《悬崖之上》,并在观影后组织讨论......线下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线上学习交流如火如荼。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还将党的百年历史划分若干个阶段,定期指定不同青年干警领学各阶段的党史事件、英模故事等,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碎片化时间,在微信群里对党史知识进行细化解读、交流讨论,做到党史知识天天见、声音时时有。

学有所用,推动为民办实事

青年强则法院兴。一直以来,福建高院党组和吴偕林院长高度重视和关心法院青年工作,特别是青年理论学习工作。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立以来,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院机关8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指导老师,定期参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的主题学习交流活动,与青年干警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并对深学细思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意见建议,较好地实现教与学、研与思、践与悟的结合。2021年4月,省法院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被评为2019-2020年度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1名青年干警被评为青年理论学习标兵。

青年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新的认识,对我们伟大的党走过百年辉煌历史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的信仰更加坚定。大家表示要从党的百年辉煌历史中赓续精神血脉,汲取奋进力量,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执法办案的强大动力,更好水平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成立志愿献血“青年突击队”,驻村帮扶、司法六进、青年法官说法典、社区慰问……广大青年干警不断将理论学习成果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火热实践中,转化为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行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福建高院将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青年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不断推进青年理论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探索青年干警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和载体,不断激发青年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广大青年干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司法青春力量。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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