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福州地区涉毒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通报2018年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总体情况并发布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福州法院一审审结并生效毒品犯罪案件2570件2960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9.89%。从近三年多来毒品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新冠疫情对毒品犯罪影响较大。随着国内外人员流动频次降低,特别是对入境物品加大检查力度,福州地区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尤其是2020年,较上年案件数下降61.5%;二是毒品犯罪处于传统与新型交织阶段。一方面仍以传统的毒品流转、销售等中、末端环节的走私、运输、贩卖为主,但同时另一方面,运用快递“闪送”、海外代购运输毒品的情况开始出现,毒品犯罪形式更加隐蔽;三是涉案毒品的种类稳中有变。在近年审判实践中,毒品种类仍以传统的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为主,该类案件占总数的80%以上,但摇头丸、“K粉”、大麻、“神仙水”等新型毒品犯罪也在蔓延;四是罪犯呈现多元化、年轻化趋势,90后、00后甚至未成年人涉毒比例持续上升。
据了解,福州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持续规范和统一毒品犯罪的裁判尺度; 切实加强与禁毒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打击毒品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下一阶段,面对依然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福州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定禁毒决心,始终不渝地执行严厉打击的方针,有力遏制毒品犯罪及次生犯罪,不断加大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