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随着拍卖师手中的拍卖锤落下,载重量近16万吨的伊朗籍“阿明2”油轮,最终以高于起拍价近8000万元人民币也就是3.24亿元的价格拍卖成功,成为厦门海事法院“第一拍”。
这项纪录创造者的主角正是时任执行法官俞建林。
他在2014年国际航运市场并不景气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涉案油轮能卖个高价,便想出了以中英文双语的形式在《中国日报》发布拍卖公告的点子,以吸引境外企业参与竞买。经过157轮叫价,最后以超出起拍价近8000万元拍卖成功。该案因此被评为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与拍卖十大典型案例。
俞建林,现任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四级高级法官,刚刚获得第二届“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把疑难案件办成样板
“船舶承包的概念虽然有别于船舶租用,但船舶承包人与承租人在‘有偿使用’船舶这一层面具有相同的法律属性,因而依照公平原则,船舶承包人可以参照船舶承租人确定其管理义务和免责事由。”2017年,俞建林在审理厦门某湾休闲垂钓有限公司与张某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中,明确了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与免责事由、船舶承包与租用的区别与联系等重要问题,揭示了船舶承包经营类纠纷的基本裁判规则,为类案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不甘于就案办案,总能突破传统思维找寻正义,办出精品案件、典型案件。”这是同事给俞建林的评价,也是俞建林审判路上的真实写照。
自2007年7月进入厦门海事法院工作以来,俞建林无论在研究室、海商庭、福安法庭、执行局、涉台和自贸审判庭,还是在行政和生态审判庭、福州法庭等部门,始终保持着 “工匠情怀”,他手中的“司法产品”经过精雕细琢,成为了一个个可供参考的样板。
俞建林办理的宁波远通海外渔业有限公司与永大公司(ETERNAL MASTER CORP.)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获评福建法院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贸区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厦门贝品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威鸿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入选2010年第六期福建审判参阅案例。
将人情事理融会贯通
法官,这份职业从来不普通,因为它承载着所有来到法院的当事人的最迫切的希望。相比于搬出冰冷的法律条文来断案,俞建林更推崇融于法条中的人文关怀,用心传递法律与司法的温度。
在他受理的一起外派船员从船舶上层甲板坠落遭受重伤而向船舶公司、船务公司索赔的案件中,因原被告运用不同法律依据,赔偿数额竟高达140余万元的差距。他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费尽心思,穷尽调解手段,使双方当事人寻找到了利益的平衡点,促成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人民法院报》以《船员索赔220万 冲击两部“法律”》为题报道了他的经验做法。
“普通群众可能不懂法,但懂得最朴素的人情事理,情顺理通法才明。”俞建林始终认为,法官的责任就是把人情事理融会贯通于司法个案中,让法律的精神通过法官的言行举止以及法律文书走进人民群众的心坎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不能成为法律条款的复印机。”俞建林对此深有体会。
怀进取之心学无止境
“面对浩如烟海的法条法释,身为法官,如果不加强专业学习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及时补充‘营养’,那不仅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更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早在上学时,俞建林就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上大学时,他非常热爱阅读法学书籍,导师推荐的民商法学经典著作读了个遍,买书、读书、做笔记是他最大的爱好。
在他办公室甚至还有一个小型“法律图书馆”,这里收藏了几百本法学书籍,同事们需要参阅专业书籍时,常常会到他的小图书馆里来找找,遇有棘手的疑难复杂案件时也喜欢和他沟通,热情随和的俞建林都会毫无保留地与同事们分享学习成果。
工作十几年来,俞建林在《人民司法》《中国海商法研究》等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刊物上发表论文、案例近十篇,并多次在全国性法学学术研讨会上获奖,其中《国内沿海货运中承运人连带债务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之《民商法学》全文转载。
“在海事审判这条路上,我永远是个学生。”俞建林依旧很谦虚,在他心里,坚守初心,知行合一,做法治路上的深耕者,始终是这一辈子不懈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