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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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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09 10:57:26 打印 字号: | |

日前,全国妇联授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黄志丽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基层干部、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省委宣传部确定其为“八闽楷模”,入选“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委、政法委等先后作出“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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