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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婧怡:少年审判,功夫在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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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辉 吴卓琦  发布时间:2016-05-05 11:04:54 打印 字号: | |
  陈婧怡是漳州市龙文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关爱”的原则,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方式,在全省首创家庭课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书、树、人”青少年维权模式。自2013年以来,陈婧怡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各类民事、刑事案件295件,案件无一超审限,当事人无一信访,缓刑失足少年无一人重新犯罪。

  家庭课堂,提供法外关怀

  2013年6月,龙文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庭,85后陈婧怡和其他4名年轻干警一起,组成了独立的综合性少年审判庭。

  两年前,陈婧怡曾处理过一起未成年人勒索案件。当事人与父母感情不和,只身一人跑到漳州,家长对其不管不问。“孩子一个人住,也不读书,家长连他的手机号都不知道,也不给生活费。”陈婧怡说,“当时感到特别心疼,孩子那么小,不出事才怪!”

  这让陈婧怡意识到,应该把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重心前移。“与其等到孩子犯罪,不如把工作做到前头,抓好家庭教育。”

  家庭课堂模式应运而生。陈婧怡团队积极推动家庭课堂进学校,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设巡回课堂,为学生和家长讲解法律、道德、心理等领域知识。同时,龙文法院还发动法院青年干警、教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志愿者服务团队,为家庭课堂提供充足的社会力量支持。

  以法树人,建审判新机制

  陈婧怡常说,在保证法律公正与尊严的同时,要兼顾槌外的人文关怀。

  “未成年人的人生道路还很长,所以,我们一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陈婧怡认为,给孩子一个机会,往往意味着改变一个孩子的一生。去年3月,龙文少年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这个孩子本来非常阳光开朗,但事发之后,整个人变得情绪低落。”陈婧怡说。

  考虑到肇事者尚未成年,且属于过失犯罪,事发之后,其家长积极履行赔偿责任,主动看望伤者,龙文法院少年庭决定对肇事者免除处罚,让其继续完成学业。不久前,陈婧怡对其进行了回访,发现经历过这件事情之后,他得到了教育,成熟了。

  为了创新少年审判工作,龙文少年庭别出心裁地设计出集“书、树、人”三造型于一体的“小苗法庭”。书,寓意少年法庭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人生课堂;树,象征未成年人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爱的小幼苗;人,体现少年庭人性化司法的理念,以独特的人文设计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同时,陈婧怡还在法院开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展示现实案例、励志故事等,开展法制教育。

  以人为本,创新司法服务

  审判工作之余,陈婧怡积极探索少年司法服务新模式。她主动联系多部门,在学校与社区建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开展校园法制宣传年和法治社区行活动,与教育局共同编印普法漫画书,累计发放青少年维权联系卡、安全图册等3.6万余份。

  为了丰富主题帮教活动,陈婧怡在全区25所中小学开展法制巡回活动。根据青少年不同的成长阶段,她在小学举办法制互动课堂、游戏问答、送法回家活动;在中学开展校园模拟法庭,就校园暴力、早恋、网络安全等热点问题举办专题讲座,实现开学有法制第一课、期中有专题法律讲座、期末有假期安全伴我行课堂、寒暑假有法制夏冬令营等活动。

  此外,她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设未成年心理辅导室,通过沙盘游戏、人物模型等辅导工具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她的团队通过电话、邮箱、QQ、微信等途径建立热线交流网络,为120个班级近800位家长和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困难援助等服务,妥善解决54名涉案未成年人心理障碍。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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