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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娟:杜绝污染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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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4-07 09:58:05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洪秀娟
  身在法院,参加的普法宣传活动自是不少,妇女维权、青少年保护、禁毒禁赌、农民工权益保障……不一而足。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别有用心”的义务普法活动。

  事情还得从一次特殊的来电讲起。一天,我正在办公桌前拟写判决书,电话响了。接起后,里面劈头盖脸地传来一个老者的斥责:“你是法官吗?你不去判那些杀人放火的,他老老实实开个电镀厂,没偷没抢,你判什么?是没给你送礼吗?”

  “老伯,严重污染环境也是犯罪……”不容我把话说完,电话那头已经挂断,只留下嘟嘟的忙音萦绕耳旁。

  老者所提之人确是我主审的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在前几日宣判。那是一个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被告人在农村租了一个简易厂房开小电镀厂,产生的有毒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的溪流。经环保部门监测,废水中铬、六价铬等重金属超标达8000多倍!而这条溪流是附近多个村庄的灌溉、养殖用水水源。

  放下电话,想着自己依法办案,没拿当事人一分一厘,却遭得如此质疑,我虽反复告诫自己不必在意别人的误解,却也一时心绪难平。

  是日下午,恰逢环保局工作人员来拿案件判决书,闲谈中提及上午的电话,不想他们也是一肚子委屈:“是啊,我们到加工点采样,村路绕来绕去,想着找村民问路节约时间吧,谁想他们却故意给我们指条错道。等我们找到地儿才发现,加工点离问路的人家其实拐个弯就到了。我们查封设备,村民还骂我们多管闲事。后来,经多方了解才知道,这些场所都是找当地村民租的,村民觉得我们查加工点是在断他们的财路。”

  原来,非法排污的电镀加工点多藏身经济落后而交通尚可的农村,这里年轻人外出打工,留下的老人小孩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更是欠缺。这些年随着厦门市区产业升级,一些重污染加工点为逃避监管,纷纷向农村地区转移,向村民租用旧房舍或废弃猪圈改造的简易搭盖开电镀厂。村民不明就里,觉得每年凭空能收一笔租金,何乐不为?

  “原来都是不懂惹的祸。要不我们去宣传宣传,让村民知道电镀废水的危害?”想法一提出,法院的年轻人积极响应。

  于是,确定联系宣传点,查找环境污染危害的材料照片,拟写普法小案例。准备工作妥当后,找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义务普法小分队出发啦!

  出于洗脱冤枉的“私心”,我们的普法点就设在案发临近几个村的菜市场边上。看着我们与众不同的摊子,来往行人远远望着,满是好奇。被这么多人围观,我心里虽紧张,还是硬着头皮扯开嗓子:“大爷大妈,我们这有环境污染的宣传材料,您看看!”

  平日里说话轻声细语的小姑娘也吆喝起来:“电镀废水可致癌,杜绝污染靠大家!”

  普法小分队的小伙子们更是深入群众,主动拿着宣传单凑到人群中去……

  不一会,一叠厚厚的单子已经发得差不多。三五村民翻看着宣传单,围在我们摊前唠嗑:“我去年把旧猪圈租给他们,收了3000块,还以为自己捡个大便宜。没想到电镀废水这么毒,这可是祸害子孙啊,以后再不能做这种傻事了!”

  “是啊,我家隔壁也出租了,我得回去劝劝他,别租啦!”

  ……

  我在一旁听着,心中窃喜:目的达成!

  普法宣传绝非一朝一夕,环境保护也非一日之功,但只要多一分力量、多一份参与,日积月累,我们的社会终将更加美好!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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