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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热爱 所以坚持
——记第五届全国敬业奉献模范黄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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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晓慧 刘荫花  发布时间:2015-11-23 16:07:28 打印 字号: | |
  “丫头”“妹子”“闺女”……当地群众这样亲切称呼她。

  “心思缜密、经验老到,工作起来有点‘强迫症’。”……身旁同事如此评价她。

  “办案不留‘尾巴’,真正案结事了,不得不服。”……社区干部打心底佩服她。

  众人口中、眼中、心中的她,就是“全国模范法官”——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10月29日,记者见到刚刚荣获“第五届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的黄志丽。载誉归来,脸上仍淡定如常,她给自己定下规矩:不困于心,不惑于行,保持定力,坚定前行。

  用信仰守护公正

  1995年,学文秘出身的黄志丽,在择业时,站在人生的转角。

  那一年,漳州公检法系统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考,她以总成绩第一名考入芗城区法院。

  法官,一个完全陌生的职业。三尺法台上,她笃定要“做一名虔诚的法律教徒”。

  民事纠纷,家长里短;法槌起落,牵动民生。为了不让一次草率的裁判伤及无辜,办案中,黄志丽养成抽丝剥茧、追根溯源的习惯。她探究事件内在根源,理清案件外在证据,尽可能地让裁判结果还原客观真相。

  因为一套房子的继承权问题,刘翠花兄妹闹上法庭。经调查,刘家老宅拆迁时,祖父曾言明房子将来由哥哥刘大周继承。

  在研究卷宗后,细心的黄志丽还是发现了另一个真相:拆迁安置后的房屋比原祖屋多了近30平方米。对此,刘翠花是否有继承权,有待考证。

  为查清事实,她跑遍20多个部门,查找当年原始材料。时隔20年,尘封的档案大多字迹模糊。

  可执拗的黄志丽坚持不错过任何细节,终于发现这30平方米的面积差价是由两人父母支付的,理应按照遗产进行析产。

  真相面前,刘大周同意补偿妹妹差价。“透过那一堆材料,我看到黄法官为案子付出的心血。”刘翠花感动地说。

  凡是自己经手的案件,不分大小,无论难易,黄志丽均“苛以待之”,直到“拨云见日”。

  这在她的书记员刘颖看来,有点不解,“师傅不是‘处女座’,却多少有点‘强迫症’”。

  黄志丽却说:“办案不能‘捣糨糊’,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我明白‘100-1=0’的道理。”

  和黄志丽共事多年的芗城区法院副院长陈成刚认为,黄志丽的成功绝非偶然。“同样是办案,她总比别人认真一点、对群众热心一点。两个‘一点’,成就不平凡的她。”

  知之愈明,行之愈笃。近年来,黄志丽经办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 40%在7天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93%,服判息诉率更是高达99%。

  用脚步丈量民情

  走出法庭,黄志丽常换上布鞋、挽起挂包,走村入户,多少显得有点土气。

  黄志丽认为,法律是冰冷的,法官却是有温度的。“正如每个案子里,当事人都希望你会懂他,懂他到底诉求的是什么,烦心在哪里。只有当他明白你是真心诚意为他着想,才从心里相信你、认同你。”

  腹心相照者,谓之知心。为了走进当事人的心里,黄志丽迈出步子、俯下身子,不惧脚下沾满泥土。

  前几年,一起儿子状告父亲侵占房屋的案子,黄志丽与身患风湿病痛的父亲促膝长谈,多方走访亲戚邻居,记录下父亲爱子情深的一幕幕。

  调解中,黄志丽抛出“杀手锏”:

  “那年冬天,你生病了,是谁一次次卖血换钱为你治病?”

  “为了让你吃好些,又是谁大冷天到江里捞鱼,最终落下风湿的病根?”……

  儿子听罢泪流满面,在父亲面前长跪不起,儿媳妇也惭愧得抬不起头来。

  在黄志丽看来,道德是人们心中最高的法律。法官每办一个案件,不但要厘清是非对错,更要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在当事人中播撒下尊法、礼让、友爱的种子。“我相信,总能等到它发芽、生根、结果的那一天。”

  办案过程中,常遇到当事人夹杂怒气而来。黄志丽的办法是做一个耐心的倾听者,让他们把话说完,待情绪平稳了再做工作。

  因不满继子领走老伴去世后留下的7万余元遗产,黄女士将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黄志丽了解到,母子俩年纪相差无几,10年来,陈某从未真正接受过这个继母,双方矛盾极深。

  在首次尝试调解失败后,黄志丽先后多次走进两人家中。第二次调解, 黄志丽给他们讲法律;第三次,谈10年家庭生活;第四次,得知两人都信佛,黄志丽就和他们谈信仰、谈因果,老人脸上少了怒气……

  历经8次调解,终于迎来转机,黄女士撤回了这起遗产之争。

  有人不解:一纸判决多省事,何必花这么多精力,和当事人磨嘴皮子?

  她笑称:“当事人找法院,就图个心服口服。我们多些辛苦,他们就能少些积怨,有何不值?”

  用智慧书写担当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余载,黄志丽初心不改,守望公正。她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总结“三步法”——“庭前德育引导、庭中法理引导、庭后心理疏导”。这让从家门、校门到院门的年轻法官颇感受用。

  然而法槌落下,黄志丽也常感无奈,毕竟,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我所能做的,是不断充实自己,负载更多能量去帮助别人。”

  同事们都说,黄志丽是个好学之人,医药、会计、心理学均有所涉猎。19年来,她加班加点2600余天,相当于比别人多工作了7年多。看着她常晚归的身影,就连一向支持她的老父亲,都埋怨黄志丽快成家里的“黑户”了。

  2012年,闲不住的黄志丽又开始琢磨事——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不久,福建省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芗城区南坑街道办事处成立。每周一和周三下午,黄志丽总会准时出现在工作室。

  一年前,漳州某房地产公司因打桩开发新楼盘,导致附近多处民宅墙体及屋顶受损。赔偿问题协商无望,居民围堵了施工现场。

  南坑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立即找到黄志丽。她走访受损的居民家,倾听居民的诉求;而后到工地查看现场,并联系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专家对受损房屋进行勘验。回到家中,已是夜深,黄志丽通过书籍、网络查阅相关资料,恶补房屋结构的相关知识。

  耐心去听、用心去想、谦虚去学,这是她的处事法则。

  再次找到开发商时,她显然有备而来。“没想到一个女法官懂我们这行。”黄志丽据理力争,开发商代表只得做出让步……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东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红告诉记者,自从有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社区家庭矛盾少了,邻里关系好了,诉讼案件也大幅下降。

  尽管工作忙碌,但私下的黄志丽却是个“公益达人”:组织“衣加衣”送温暖活动、给西藏红十字会捐赠药品、牵手留守儿童成为“爱心妈妈”……

  在不惑之年,感受时光未央、岁月静好。一切恰到好处。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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