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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法院:让文明在法徽上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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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德林 于菲虹  发布时间:2015-09-06 08:57:43 打印 字号: | |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尤溪法院,奏响了文化建院的最强音。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努力提升法院形象,精心打造法院文化品牌,实现了法院工作与文明创建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文明创建之路。

  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十佳法院、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模范职工之家等多项荣誉,执行工作受到最高法院专项表彰,这一系列荣誉称号,足以说明尤溪法院所走过的不平凡道路。他们是如何取得如此众多荣誉的?在文明创建的过程中,他们又是如何做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起走进尤溪法院。

  文化建设 引领文明潮流

  “大家现在看到的是我们法院的朱子文化展示墙。”法院开放日当天,导诉员小陈正在为前来参观的群众介绍尤溪法院的文化展厅。

  作为南宋理学家朱熹的诞生地,朱子文化对尤溪影响深远,尤溪法院也正是在朱子文化的熏陶下不断成长。近年来,尤溪法院汲取朱熹“少诉讼”、“德法并重”、“重视教育”等思想精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法院文化与朱子文化有机融合。

  外化于行,内化于心。除了布置富有朱子文化内涵的文化展厅,尤溪法院更加重视干警内心思想素质的提升。因此,开展朱子文化学术研讨会、到朱子文化苑采风、邀请朱子文化研究专家为干警上课,开展道德讲堂……这些渐渐成了尤溪法院里独特的“风景”,也让干警们的精神世界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洗礼。

  与此同时,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进行中。为此,尤溪法院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通过定期转发文明网的微博,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和LED显示屏“双线并行”的方式进行宣传,传递社会正能量,为干警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司法为民 彰显人文关怀

  “谢谢法官,没想到不用本人到法院,就能帮我解决问题,太感谢了!”联合乡的一位村民通过尤溪法院的视频调解系统向法官道谢。

  原来这位村民的孩子,因在学校玩耍时不小心发生事故,孩子的父母要求校方赔偿,而校方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双方僵持不下,因此到司法所借助视频调解系统向尤溪法院的法官求助,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到来,大量案件涌入法院。考虑到尤溪地处山区,为了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纠纷,尤溪法院运用“互联网+调解”工作思路,成立诉非衔接中心,建立涉诉案件多元化解管理系统、指导调解视频系统、指导调解微信群系统“三个系统”,优化升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其中,指导调解视频系统利用“面对面”、“点对点”和实时对话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不花一分钱,就能在家门口化解矛盾。

  一直以来,尤溪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把群众的诉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充分发挥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近年来,该院立足实际,创新举措,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投入专项资金,更新电子触摸屏、LED公开屏等硬件措施,在立案窗口覆盖免费WIFI,零距离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还通过青年志愿者轮流值班指导当事人诉讼,设立导诉岗,开通妇女、老人、青少年、军人军属诉讼绿色通道,为特殊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

  工作之余,尤溪法院成立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巾帼志愿服务队。2012年以来,全院干警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社区、敬老院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扶贫济困、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活动570人次,累计志愿服务1200余小时;向灾区累计捐款9万余元……

  延伸职能 体现法院担当

  “谢谢法官,谢谢您给了我儿子新的学习机会。”被告人林某的父母向少年庭的法官感谢道。

  原来被告人林某和刘某是来自不同学校的高中生,两人在一次网上聊天时召集5人持铁棍、刀器等殴打“仇人”陈某、欧某致其重伤,少年庭法官了解到两名被告只因贪图好玩,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如果判处实刑,对继续学习改造十分不利。为此,少年庭举行了缓刑听证,让林某和刘某得到了缓刑的机会,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尤溪法院少年审判实行“圆桌审判”“缓刑听证”、“心理辅导”、“法庭教育”等方式,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参与社区矫正、完善帮教措施,促进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还组织人员编写《少年审判标准化服务规则》,规范少年审判、维权、帮教和服务,建立完整的少年司法体系,得到上级法院肯定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少年庭被共青团福建省委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除了在涉少维权方面做出努力外,该院还积极深化涉老维权机制。通过加强与县老干局、老龄办协作,在诉讼服务中心和阳光执行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做到“五个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答疑、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以及加大诉前调解的力度,成立敬老志愿服务队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受到了人民群众好评。该院被全国老龄办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是全省法院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建设队伍 筑牢文明基石

  “事业吸引人、真心感化人、关怀留住人。”这是尤溪法院对于人才培养的态度。队伍建设,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更是推进文明建设的奠基石。

  为了加强对干警的培养和监督,尤溪法院建立并完善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五五”工作模式,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纪律、严格监督,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了更好地提高干警的知识素养,尤溪法院全力营造干警“学习之家”。完善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定期更新各类书籍,供干警阅读。并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此外,还修建设施齐备的灯光球场、健身房等健身娱乐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温馨和谐向上的业余活动氛围,让干警拥有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当中。

  在创建工作中,该院还紧紧抓住廉政建设这个关键,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做到任前必有廉政谈话,培训必有廉政课时,节假日必有廉政招呼,苗头性事件必有廉政警示。廉政的清风带来了司法的高效和清明。

  文明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尤溪法院将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向更长远的目标迈进,把文明建设工作一路向前推进,让文明在法徽上闪光!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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