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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雄:为了一笔迟到的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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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凌霄  发布时间:2015-07-10 09:13:44 打印 字号: | |
  “大爷、大妈,我把最后这部分赔偿款给你们送来了,你们收好啊!” 5月12日,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法庭庭长黄志雄驱车30多公里,再步行几公里的山路终于将这笔迟到的赔偿款送到当事人赖大爷手里。至此,这起多年的赔偿款纠纷总算是告一段落。

  这事还得从2010年1月20日说起。当天,赖某顺与赖某兴驾驶的无牌照摩托车发生碰撞,赖某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赖某顺及赖某兴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死者家属将赖某兴告上法庭后,南靖法院于2010年8月5日作出判决:被告赖某兴赔偿损失合计18万元。之后,赖某兴履行了5000元后就去向不明了。

  2012年1月18日,执行员获知在外“潜伏”多年的赖某兴回家过年了,就将其传唤到土楼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赖某兴当场履行10000元,并分四期还款5万,死者家属愿意放弃其余部分款项。然而,当被执行人赖某兴最后一次将执行款15000元交给法庭后,死者父母赖大爷夫妇及其妻子赖某平却无法达成分配方案。原来,赖某平于2013年7月带子改嫁,赖大爷一气之下,解除了赖某平委托领取款项的权限。

  2013年9月,黄志雄调任土楼法庭庭长,刚到土楼法庭的黄志雄就遇到这一起执行款分配纠纷问题。执行款到位了,申请人却无法领取,这让黄志雄觉得颇为困扰。为此,黄志雄多次向申请执行人发出领取执行款的通知,但因申请人无法达成分配协议而不愿意领取。

  “一定要找出解决的办法!”一年多来的几次调解均未果,让黄志雄更加坚定要将这一起纠纷拿下来的决心。今年4月12日中午,黄志雄带着疑问来到赖大爷家中,了解到分歧情况,听取两位老人的分配意见后,欲找赖某平协商。但赖某平改嫁何处没人知晓,两位老人也没有赖某平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黄志雄按老人提供的地址找到赖某平的娘家,赖某平父母一听来意,当场拉下了脸,也不愿说出女儿的去处。

  碰了壁的黄志雄没有灰心,而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了赖某平的户籍信息,没想到,赖某平再婚后却没有更新户籍信息。为将执行款及时分配给两位年近80岁的老人,4月16日,黄志雄来到了南靖县婚姻登记中心。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黄志雄查找了赖某平的结婚登记信息,知道了其现嫁往何处后,立即来到赖某平新婆家。

  “既然有了新开始,就应该和过去做个了断。” 一开始,男方也是心怀芥蒂,不愿透露更多信息,黄志雄苦口婆心终于让男方开口,提供了赖某平的联系电话及去处。得到赖某平地址后,黄志雄立刻赶往赖某平在县城开的小饭馆,与赖某平聊了一个多小时,其终于解开了心结。5月5日,双方达成分配协议。5月12日,黄志雄带着执行员将执行款送到两位老人手中。

  为了调解这起案件,黄志雄不知在路上奔波了几百公里。“办法总比困难多,很多事情转个弯总会有解决办法。”在黄志雄憨厚的笑容里,记者看到的是一种身为法官重责在肩的担当。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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