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刘冬阳经省委组织部选调进入永泰法院工作,担任永泰法院嵩口人民法庭书记员。嵩口法庭是福建省最边远的山区法庭之一,地处尤溪、仙游、德化、闽清四区五县的结合部,法庭管辖五个乡镇,77个行政村(居),近11万人口。而且村居分散在崇山峻岭间,经济落后,交通不便,条件较为艰苦。法庭日常的主要业务工作包括了审判和执行案件。在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办案人员减少的情况下,刘冬阳克服了工作上案多人少和生活上条件艰苦的困难,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使命感,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一线办案干警,刘冬阳在平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勤奋工作,始终坚持勤学习、勤思考、勤调查、勤总结,自觉加强学习来丰富自身经验。始终坚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不办金钱案、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做到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今年刘冬阳还作为号长带领庭室青年干警积极创建2013-2015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并于2013年6月被团市委、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今年以来刘冬阳同志已立案250余件,并且始终坚持诉前优先调解,加大立案调解速裁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协调,经立案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即制作调解书予以结案,对调解未果的,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天立案率达到100%,。在审理过程中,刘冬阳做好庭前、庭中、庭后各个阶段的调解工作,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减少不必要的审限损失。刘冬阳同志还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审限意识,对于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摸底排查,尤其对较为复杂、矛盾纠纷较为激烈的逐案制定审理进度表,力保未结案件能够按期结案。对于已结案件的装订、送达、归档也都能做到及时准确。同时他能够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待,2013年以来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协助调解110余件,记录归档230余件。因工作成绩突出刘冬阳于2012年被福建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书记员。
刘冬阳克服边远山区法庭的生活、交通等不便,走访当地群众,今年来共带案下乡30余次,参与巡回办案60余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63人次,旁听群众达到200余人。他积极深入当事人家中参与调解工作,为案件审限节省宝贵时间的同时也及时化解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刘冬阳还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回应群众关切。在依法属于司法救济范畴的,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缓交诉讼费申请;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登门立案和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同时,他还参与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3次,参与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5次,切实为村居群众和广大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