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工钱被拖欠,老婆又快生产……被执行人鲍鱼养殖严重亏损,又遭遇事故手指被卷断……面对似乎无解的方程式,经过执行法官不懈焦点化和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连文(化名)老家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2012年10月份其开始在两被执行人陈华、陆曼(均为化名)的渔排上从事鲍鱼养殖。2013年4月份,因老家发生火灾,人员受伤、财物受损,申请执行人回家处理善后事宜,各方进行结算。被执行人支付了部分工钱后,剩余3万多元未支付。
申请执行人起诉至该院,其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后,于2014年4月28日申请强制执行。经向银行、工商、房管等机构和部门查询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的老婆预产期又在6月初,急需款项,心急如焚。
经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户籍地查找,走访周边群众,联系当地村委,被执行人终于出面。但两被执行人均表示,近几年鲍鱼养殖行情极差,一斤鲍鱼养殖成本约100元,今年收购价格每斤才大约30元,亏损严重。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的小拇指断了一截,无名指粉碎性骨折,尚未完全治疗完毕,并带来了医院相关病历。
由于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及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均无异议,执行法官围绕焦点步步推进。首先,钱必须要还,虽然被执行人有困难,但申请执行人也有困难;其次,各方都有困难,怎么还,还多少,大家得协商;最后,具体何时、何地如何交接再确定。
经过不懈努力,各方确定采取被执行人提供鲍鱼给申请执行人的方式分期解决。考虑到涉及打捞、运输、交割等具体细节,各方当事人对海上行情更为了解等因素,最终约定一周的时间准备。待期限届满,各方再次碰头,约定由原先的分期解决改成一次性了结,其他内容不变。
为确保顺利履行完毕,执行法官携带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前往霞浦县溪南镇台江码头附近,现场见证。晚上7点多,各方交接清楚,申请执行人签署收条,该案终于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