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叔最近一直有件烦心事,为此他走进了福安法院交通法庭来求助。张宏法官热情接待了李大叔,并听他讲述了事情经过:原来李大叔是个河南人,靠跑货运为生。2014年3月31日18时50分,李大叔驾驶一轻型货车从福安市赛岐镇镇区沿国道104线往赛岐开发区罗江村方向行驶,行经事故路段,未注意观察道路前方交通状况,致使车辆碰撞左侧由高中生小汤骑行的自行车。李大叔吓坏了,立马下车询问小汤的情况。小汤称自己没事,朴实的李大叔还是坚持把小汤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并且向小汤了解其父母的电话,立刻打电话叫小汤父母到医院,并且报案请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在医院里,李大叔向医院支付了6000多元的费用,用于小汤全身检查和住院观察。
小汤住院20天,经检查,已基本无碍,李大叔就带着医疗发票来询问小汤还有无不适。小汤父母却称小汤是高三学生,现在正在复习高考,被李大叔撞了,影响考试,要求李大叔赔偿精神损失费等等费用共计3万多,李大叔心想小汤已无大碍,小汤父母这是狮子大开口,何况他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呀!这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李大叔不同意赔偿这么多钱,其用于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所有材料包括医疗发票都被小汤父母抢去了。小汤父母的如意算盘是,既然李大叔不赔这么多钱,那就把发票抢走,学生都有参加校内的意外保险,通过意外险来报销取得钱款。
保险理赔材料被抢去以后,李大叔心急如焚,思来想去,只有前来交通法庭求助了。张法官让李大叔别担心,法庭一定会公正高效处理此事。张法官向赛岐第二中学落实小汤是否是高三学生,校方答复是小汤其实是高二学生,并且了解到其学校学生的保险都承保于赛岐的中国人民财产股份保险公司。于是张法官马上联系了该保险公司,告知如果小汤的父母拿材料进行意外保险的理赔,不能受理,因为这些材料都是本起交通事故情况过程中的材料。做好了这些工作,张法官联系了小汤父母,给他们做了思想工作:李大叔作为一个外地人,帮人跑运货赚点钱很不容易。发生事故后,李大叔的态度很端正,一直积极与受害者家属协调处理。再说,这些材料是用于交通事故案件保险理赔所用,法官也向赛岐的中国人民财产股份保险公司的说明了情况,受害者父母拿着材料去索赔意外保险也是不可能的。双方应该积极协商,把此案尽早化解,小汤也能专心继续学习。在张法官的劝导下,小汤父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来交通法庭进行调解,除了已经支付的医疗费以外,李大叔再赔偿小汤5000多元,该案顺利了结。
李大叔感激地说:“交通法庭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这只是福安法院交通法庭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一个缩影。不论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法庭都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里,张法官也呼吁广大市民,如果遇到不法侵害,一定要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求助,这样才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