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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助256名失足少年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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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5-27 14:33:20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吴 星)眼下距一年一度的高考只剩十几天时间了,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某中学的小闻和小铭正全力冲刺,备战高考。而此前,他们刚服完刑,在当地法官的倾力帮助下,终得偿所愿、重返校园。据悉,2009年以来,三明市两级法院联合当地关工委,先后帮助256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其中37人上了大学。

  2013年5月的一天,正读高二的小闻和同学小铭参与了一起社会闲杂人员聚众斗殴事件,此后被大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面对未知的将来,小闻和小铭内心迷茫,他们渴望刑满释放后回到校园重新学习,又害怕自己有了污点难以被社会接受。于是小闻提笔给法官写了一封信,恳请再给予他一次读书的机会。

  得知他们俩有继续上学的强烈愿望后,审理该案的大田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退休教师范立洋四处奔走,为两个孩子联系学校。然而复学之路并不容易,一些学校找借口推卸,不愿意接收。但是,范老师和法官们并没有灰心,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把孩子们读书问题解决了。

  近年来,针对少年犯罪的高发态势,三明市两级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摸索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征的办案方式和工作模式,用真诚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帮助问题少年疏导矫正心理,三明法院从院校、医院、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选任心理辅导员,同时在庭审中增设帮教程序,对失足少年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亲情教育和前途理想教育。与此同时,三明市两级法院坚持矫治预防,延伸司法服务。针对问题少年、失学失管等社会闲散青少年构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群体的现状,他们在社区设立“阳光行动”青少年教育帮扶基地、心理援助中心,在农村设立“共助成长”、青少年教育帮扶基地,做好失足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工作,促使其步入人生正轨。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安频道
责任编辑:福建高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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