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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龙腾青山 红岩映绿水
——福建龙岩法院保护生态资源环境工作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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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杨宜中 本报通讯员 陈立烽 曾学明  发布时间:2014-05-26 15:26:22 打印 字号: | |
  日前,记者在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采访时,正好赶上了该院生态资源法庭的法官们到一个山村调解一起生态资源纠纷,便前去一探究竟。

                     第一现场

  在原告牛汉孜承包的林牧场,法官王小龙、黄玉风和这场“官司”的被告石甘泉,正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着。

  “我跟你们讲,我就是不服,村里把这么大一个林地包给他,他一家能弄得过来吗?他搞林牧就可以,我搞砂石开采没多久就能破坏生态环境吗?”石甘泉嘴里嚷嚷着。

  生态资源法庭庭长王小龙说:“和气才能生财,你们两家人整天气鼓鼓的,心情不好的话啥都弄不成,我听说你也没赚到啥钱嘛。还有,这一大片林地,我听林管员说最适合做的就是林牧,做其他的对生态资源会有破坏,你们都是一个村的,靠的都是这里的山山水水,你们不保护谁保护啊?” 

  法官黄玉风赶紧接上话:“老石我跟你说,且不论法律论规矩,不受规矩约束的行为最终导致的都是混乱,混乱了谁倒霉?还不是不守规矩的人吗?”看到石甘泉低下了头不说话,黄玉风知道他的思想有了触动,便接着讲:“如果你是承包户,对方无理无凭闯进来弄,把你家林地搞乱,你会忍让多久?好在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还没造成严重后果,要不你可能要出大事啦!”

  石甘泉支支吾吾地说:“你们当法官的,讲的确实在理。可是,他要我赔,我哪有钱赔啊,今年买树苗和开工雇人的钱都是借来的。”

  黄玉风的视线滑向牛汉孜。牛汉孜站起来说:“要是他认错,都是一个村的,今后还要打交道,我们就不要求他赔偿损失了!”

  石甘泉原来还顾虑自己一旦认错就会被索赔,现在一看对方挺大度,便低头说:“我确实侵犯了牛家的权益,我家马上停止,保证一周内把山场的砂石清理掉,把桂花树苗移除,恢复原状,看我的行动吧!”

  原来30年前,牛汉孜与文川乡政府、张坊村签订林牧场承包管理合同,约定张坊林牧场的上千亩山林由他家承包经营管理。⇨下转第二版 

                   现场回音 “龙岩将来会更美丽”

  讲述人: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魏晓敏

  这只是龙岩市两级法院为生态龙岩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一个缩影。我们和法院在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合作很多,法院这方面的工作我们比较了解。这几年法院积极探索实践生态审判形式,通过选调审判人员、专家陪审员、专业顾问等方式不断加强生态审判力量。选聘了73名林业、环保水利、矿产等方面专业人士作为专家陪审员、咨询员,参与了近50件案件的审理或调解。法院在生态司法恢复、涉林纠纷大调解、生态公益诉讼等生态资源审判的特色正在形成。全市法院通过出台实施生态恢复规范、设立资金专户、建立生态修复示范点等方式,适用生态修复补偿的刑事案件,仅2013年就有101 件123人,收取生态恢复补偿金108万元,完成造林2685亩,有效修复了受损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美丽龙岩不能只是传说,有了司法的保护,加上全社会的努力,龙岩将来会更美丽!

岂料2011年10月的一天,同村的石甘泉带人忽然出现在这块林地上,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也未经牛汉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乱砍林木、非法种植、开采砂石至今,造成原告林地毁坏,林木被砍伐的损失。石甘泉的强悍,使牛汉孜不知所措,他拿出耐心与石甘泉多次协商未果,不得不于2013年11月底诉至法院。县法院启动生态资源案件调解审理机制,先后几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县林业管理站的专业技术人员调解,但效果并不明显。生态资源庭的法官们毫不气馁,认真分析情况后决定选择时机、另辟蹊径,最终解决了这一难题。

             背景链接 助力生态建设 龙岩法院在行动

  去年5月,龙岩中院出台了《关于在生态市建设中加强生态资源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一院一品”服务生态龙岩建设的通知》,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持续为美丽龙岩注入司法保护活力。

  一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围绕中心工作,明确各自司法服务保障重点,联动推进“一院一品”工作开展。目前已形成武平县构建无讼林区、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连城县和谐林区、新罗区龙津河治理等生态司法“一院一品”工作格局。长汀法院与县林业局、国土局等9个单位建立起生态建设联动机制,全力推进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武平法院与福建梁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等加强联动,共创无讼林区及无讼无访自然保护区品牌。连城法院与县林业、司法等部门搭建涉林纠纷大调解“五平台”,建立起联动、协作、沟通、拓展、提升平台机制,激发了生态司法活力。

  据愁,龙岩两级法院成立了86个生态司法服务点,选任168名乡镇生态司法联络员,去年至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00余件次。长汀法院在4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设立服务点,帮助15个村完善维护生态村规民约23个,积极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武平法院在全国林改第一村万安乡捷文村,开办全省首家“林农法制夜校”,进行林业法律常识和纠纷调处方法授课,受到广大林农的积极响应。
来源:中国法院网龙岩频道
责任编辑:福建高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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