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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生态专家陪审员参与调解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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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漳平法院 涂汀英 蒋敏佳  发布时间:2014-05-26 15:23:50 打印 字号: | |
  “那我们就保持现状不动吧,感谢法官和陪审员的辛苦工作!”漳平市莲花山人华寺主持释某感激地说道。日前,人华寺与村民的林地纠纷在漳平法院法官与生态资源庭专家陪审员的提前介入与调解下,取得圆满的结果。

  该起生态纠纷还得从1993年说起,为了保护拥有1600年历史的永福莲花山人华古寺,漳平市石洪村委会于1993年与该寺签订了协议,协议涉及人华寺经营管理造林的范围及建设用地范围相关情况。2012年起,村民陈某在该协议范围内挖穴种花,陈某认为自己拥有该片林地的林权证,便有权在该片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双方各执一词,人华寺遂起诉至法院。

  漳平市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庭法官自受理案件起,考虑该案是寺庙与村民纠纷,矛盾不是不可调和,调解效果会比判决效果好。遂在开庭前,法官邀请生态资源庭专家陪审员、漳平市林业调处办主任李振清三次到漳平市永福镇莲花山人华寺现场查看,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生态资源庭专家陪审员的林业方面的专业解析,法官从佛家思想与善男信女倡导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角度进行法律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用地现状保持不变,纠纷就此打住。

  这是漳平市人民法院开展生态一院一品活动的生动体现。去年以来,该院完善生态司法运作机制,建立了生态资源专业化陪审队伍和专家咨询库,并邀请专家陪审员、特邀专家调解员参与开展生态案件纠纷的调解与庭审,有效促进了生态案件审判活动的开展。今年以来,共同化解涉林矛盾纠纷50余起。
来源:中国法院网龙岩频道
责任编辑:福建高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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