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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致力化讼止争 源头治理实现无讼少讼
台江法院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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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台江法院  发布时间:2014-02-18 10:14:44 打印 字号: | |
  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于2010年3月成立了全省首家法院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731人,诉前调解物业纠纷194件,诉至法院的物业纠纷调撤结案636件,调撤率达74%,物业纠纷年增幅30%的态势得以有效遏制,诉至法院的物业纠纷数量大幅下滑。

  建章立制,创新科学工作模式

  台江法院在对辖区内物业纠纷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制定了《与台江房管局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和《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范围》,明确中心工作职能和组织结构,除在本院设立物业纠纷“调处工作室”外,在台江区房管局设立了物业纠纷“法官工作点”,在六个社区设立了物业纠纷“法官工作室”。确立了“1234”工作模式,即秉持“拓宽视角服务民生,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这一宗旨;搞好与区房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双向对接”;拓展构建多元化调处机制、加强物业法制宣传、前移司法介入关口的“三项职能”;搭建诉前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源头化解的“四个平台”。制订统一工作规范,定期对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工作人员采取“定时值班、随时预约”的工作方式在各个“法官工作点”和“法官工作室”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进行法律服务。

  分包负责,及时排查物业纠纷

  该中心每名工作人员对若干物业纠纷多发的小区进行“分包负责”。工作人员每隔10天进小区了解情况一次,通过发放传单、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物业法律法规,排查、现场调处可能引发物业纠纷的问题,并对已调处的纠纷进行回访,防止纠纷反复;对一些可能激化的矛盾,及时预警,提前介入,控制事态发展。在纠纷排查过程中,先后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了解排除物业纠纷隐患15项,向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8条,现场化解物业纠纷58件。2012年3月,中心工作人员走访某小区时,业主反映物业公司擅自允许电信部门在小区安装无线发射设备,业主准备强行拆除,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建议物业公司通知电信部门停止违规建设工程,物业公司当即接受,避免了一场群体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理顺流程,搭建分级调解网络

  该中心建立了多元化物业纠纷解决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纠纷的复杂疑难程度实行分级调解机制。在社区设立的“物业纠纷法官工作室”主要负责日常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排查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并调处一些简单的物业纠纷;在台江区房管局设立的物业纠纷“法官工作点”,负责现场接待来访群众,调解社区未能调处、较为复杂的纠纷;在台江法院设立“物业纠纷调处工作室”对辖区内物业纠纷的成因、特点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从宏观上把握物业纠纷的解决方向,负责全区重大、疑难的物业纠纷和物业纠纷诉前、诉中的调解工作,以及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分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资源,实现了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的纵向管理,既能及时发现、化解矛盾,又能将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在基层。该院受理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颐景园小区210余户业主欠缴物业费系列案件,双方矛盾较为激烈,该案件从社区上报到台江法院,中心立即响应,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官对双方进行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教育疏导等工作,调解解决其中的193件纠纷,调撤率达92%。

  协调沟通,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

  物业纠纷大多复杂繁琐,与公安、房管、社区、物业公司、水电公司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相关联。为了给当事人提供多元、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中心协调多个部门建立联动处置机制,与派出所、房管局、社区之间定期联系,共享信息,相互协调,针对涉及不同部门的物业纠纷,共同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形成解纷合力。中心聘请热心调解事业、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的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房管局干部等人员兼职担任物业纠纷调解员,利用他们熟悉专业知识、调解经验丰富、能够准确抓住纠纷产生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关键等优势,有效提升物业纠纷的调解率。中心还组织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物业纠纷案件,进入小区进行现场调解,让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参与旁听全方位了解物业纠纷调解过程,普及法律知识。中心成立以来,特约调解员参与调结案件258件,多部门联合诉前调解纠纷29件,联合进小区开展调研5次,提出规范物业公司管理的司法建议17件,反馈率达100%,目前已整改到位15件,有效预防了物业纠纷的产生。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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