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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司法建议“五分工作法”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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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杭法院  发布时间:2014-02-12 11:28:49 打印 字号: | |
  为使司法建议工作更好地发挥其效能,上杭县法院从“管”“理”“固”“质” “量”等五个方面入手,形成了运行、纳谏、提升、跟踪、管理五大机制,从而探索形成司法建议“五分工作法”。2011年以来,该院向党委、政府及林业、城建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1条,内容涉及金融借贷手续管理、门牌登记管理等30余项与司法审判实务工作相关的各个层面;发出的司法建议近90%被采纳,4条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4条司法建议得到县主要领导批示;《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等对该工作法作了较大篇幅报道。

  (一)分步发文稿,“管”好建议流程,规范运行机制

  明确归口部门。确定由办公室统一主管司法建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司法建议工作。统一发稿模式。统一文书编号和格式,按制作、审核、发送、登记、备案操作流程,形成审判员拟稿、庭长核稿、办公室主任会稿、分管领导审核、院长签发五步走的发稿模式,司法建议工作整体运行规范。

  (二)分片听意见,“理”清建议事项,构建纳谏机制

  划片广纳民意。将所属县域划分为五大片区,聘请村级联络员337名,及时反映、提供、上报建议源泉,指定片区法官负责搜集、联络、调查建议事项,组织采写建议样稿。出门了解社情。结合“联乡挂村帮户”、“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派出70余人次走访,听取意见建议,获取司法建议信息点25个。临江镇英明社区居民陈某向片区法官反映,当前县城区后三轮摩托车交通秩序问题突出,影响群众出行安全。法院据此展开调查,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县领导批示:“此建议很好,应引起高度重视。请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城区交通秩序顺畅。”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由此展开。

  (三)分类建台账,“固”牢建议成果,探索提升机制

  建好管理台账。按照发文主题、范文对象分门别类,建好台账目录,记录拟文科室、采纳情况、回访人员及次数、完善措施等详细情况,指定专人每月负责备案、统计、上报,并定期通报。加强成果转化。适时组织总结、学习、讨论会,使法官在交流中充分认识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认同度的积极作用,并进一步挖掘司法建议的延伸功效。在向县政府发出《加强未成年犯就业指导》和《规范民间奖教奖学基金管理》等2条司法建议后,即刻着手采写信息,被省政府信息专报采用。

  (四)分项抓落实,“质”保建议实效,强化跟踪机制

  推行分项模式。遵循“一事一建议、件件有成效,多事一建议、共同出成效”的工作主旨,抓好意见的整理分项。在审理涉政府征用集体土地案件中,发现存在征地监管、人员培训、材料保管等诸多不规范问题,遂向多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县领导批示要求各乡镇、各机关单位转发学习,并在今后工作中落实。实时跟踪回访。制定定期跟踪回访机制,要求各部门不仅要将司法建议“发出去”,更要“跟后续”,在司法建议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回访等方式了解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有条规范路巷命名及门牌楼号编制的司法建议,被县政府充分采纳,县领导批示即刻着手登记实施。在回访中,98%的群众反映该建议已得到落实,并纷纷赞许法院司法建议的为民功效。

  (五)分级定奖惩,“量”化建议考评,完善管理机制

  明确任务内容。制定《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办法》,规范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可享受奖惩分的书面司法建议数量,明确助审员以上每年发出司法建议可享受的奖惩分值。衔接绩效考评。将司法建议纳入法院工作绩效考评,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全院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评比,将评选标准从数量、复函数转到质量和实效上,对质量高、有实效的司法建议给予表彰奖励。2012年,评选出优秀司法建议10篇,对完成司法建议突出的2个集体、5名法官给予奖励。

  通过近三年的深入实践,上杭法院形成了领导带头写、法官人人写的良好工作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老百姓从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中得到了实惠,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切身的了解和认同,在近几年的综治测评中,上杭法院的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排名全县前列。二是全面提升了法院各项工作。在“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的带动下,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3个法庭呈现出案访比、改判率持续降低,调撤率、服判率稳步提高的良好态势。三是有效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35条司法建议促使当地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整改、规范了相应工作,为国土、城建等部门参照司法建议完成征地拆迁上千亩,并妥善处理纠纷7件。四是切实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在搜集建议意见、听取反馈过程中,及时掌握社情民意,零距离服务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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