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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法院“金梅法官调解室” 一桨推得千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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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泰法院  发布时间:2014-02-12 11:27:24 打印 字号: | |
  2012年5月,永泰法院成立“金梅法官调解室”,深入推广“双赢三心四法”调解工作模式。成立以来,参与调解案件或促成撤诉934件,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帮扶活动25场。调解室真诚为民排忧,真心为民解难,广受群众信赖,许多当事人点名要求“金梅法官调解室”参与、监督纠纷化解。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在永泰调研时称赞:“金梅法官调解室是永泰法院的,但是这种精神是全省法院的。”

  她的名字:从一个人到一个团队

  “金梅法官”即永泰法院林金梅,现为永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县政协八届委员,先后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福建省优秀法官、省巾帼建功标兵、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金梅法官在法院工作32年,其中15年在人民法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00件,调撤率达85%以上,办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信访,深受群众爱戴,被山区人民亲切地称为“金梅姐”。即便调任政治处主任,依然有群众来电要求金梅法官主持案件调解。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依托这种信任力量,永泰法院成立了“金梅法官调解室”,以金梅法官为核心,吸收1名男法官、2名女法官、2名书记员和1名人民调解员、1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男法官刚毅、女法官柔情、调解员睿智、陪审员亲民的优势,以“诚为本、和为贵、调为先”的工作理念,不断探索“诉前调解—便民服务”体系构建路径,广泛参与诉前调解、妇女维权、普法宣传、利民惠农等活动,有力实现调解工作的广覆盖、早介入、深化解。

  她的方法:“双赢三心四法”

  “金梅法官调解室”在总结金梅法官调解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归纳了“双赢三心四法”调解模式,即以“结果双赢”为价值取向,通过热心接待调解对象、耐心参与调解过程、满怀诚心调解纠纷,运用圆桌谈心法、过错分析法、冷热处理法、亲情感化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圆桌谈心法:调解室设置成有利于舒缓当事人情绪的环境,各方围着圆桌而坐,通过当面锣对面鼓的方式充分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见解,在融洽的环境中促进纠纷解决。过错分析法: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的案件,调解人员运用过错分析法,将案件纠纷焦点予以梳理,客观全面分析各方对错,引导当事人自愿让步达成调解。冷热处理法:对于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激烈、一时难以达成调解的案件,为避免矛盾升级,采取适当放慢案件调解进度的做法,“热案件冷处理”,给当事人充分的时间来缓解对立情绪,也给调解室足够的时间深入了解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待时机成熟后再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亲情感化法:对涉及亲情、友情、邻里关系等案件,找准情感切入点,借助各方原有的情谊情感,创造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室当“和事佬”,促成当事人和解。

  她的效应: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室借助金梅法官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便捷解决群众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司法服务。成立以来,平均每日接待群众来电3人次,来访2人次。30余名群众通过有关部门推荐、报刊宣传、800免费法律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了解到该调解室,指明要求调解室参与调解案件。去年12月,瓜农陈老汉因购瓜合同订立问题与某食品公司发生纠纷,在工商部门的建议下,陈老汉寻求“金梅法官调解室”帮助。调解室法官热情接待陈老汉,细致了解案情,一方面运用圆桌谈心法,使矛盾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见解,另一方面向食品公司说明瓜农的难处,争取公司负责人的同情。原本按法定程序审理需2个多月的案件,经调解室法官耐心又富有技巧地调解,不到2个星期便调解结案。

  永泰法院更加注重“金梅法官调解室”的示范作用,以该调解室和各行业调解组织为主打品牌,在与县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消协、住建等11个单位联合出台18个诉调对接制度基础上,充分发挥3个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无讼村居工作室”、物业纠纷法律服务调解站、速裁中心等诉调平台的作用,探索“大调解”体系建设新路径,形成“多调解、慎判决、重效果、少信访”的和谐司法格局。今年1至10月,该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案率达81.7%。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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