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海法院扎实开展“心贴心服务群众、面对面化解矛盾”活动,以6个法庭便民诉讼服务区为依托,以22个巡回办案点、117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纽带,以发挥“信息员”“调解员”“指导员”“宣传员”“服务员”作用为主体,积极探索创新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的新途径,努力实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制度化。
(一)当好民生民情“信息员”,心贴心回应关切。发挥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优势,通过公开排期开庭、公开法律文书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科技法庭,在漳州法院系统率先开展网上庭审直播2场次;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化解各类纠纷2871件。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上门走访了解意见、建议,邀请旁听庭审136起,征询意见65条;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747件,参审率达97.5%;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系统,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执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8件。举办6场(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向公众传送法院最新工作动态;开通院长信箱和民意沟通咨询热线,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由党组成员轮流接待上访群众,接待活动35场(次),接待群众来访228人次。
(二)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实打实定分止争。完善联片调解制度,推动建立“联片调解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负责组织统筹6个法庭和14个司法所,设立6个调解片区,各乡镇建立以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以村级治保会、调委会为基点的联片调解格局,成功调结各类纠纷1472件。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发挥特邀调解员、老干部以及热心公益、热心邻里和睦等社会各界人士的特长和积极性,适时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10余种特定案件,调处纠纷488起,成功率达92%以上。完善委托调解制度,各便民诉讼服务区对案件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纠纷或认为由法院处理效果不是最佳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相关民调组织、行业协会、专业部门进行调解,今年来委托调解各类案件156件,成功率达85%以上。
(三)当好平安建设“指导员”,点到点维稳促和。深入村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充分履行法律职能,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村居基层,今年来走访群众1886户,排查矛盾纠纷122起,调处112起。坚持“一线工作法”,强化社情民意分析和研判反馈,加强与上级法院、政府部门以及院内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实行信访案件评估机制,发现重大信访案件或越级上访苗头,迅速上报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今年以来信访量同比减少35%。大力加强审判质量效率建设,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制,依托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管理系统和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对每位法官的“案访比”及案件质量评查进行通报,今年来服判息诉率为97.6%,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群众申诉率下降12%。
(四)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面对面解疑释惑。出台《关于建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意见》,选派96人到117个村(居)负责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对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统筹安排,并统一配置办公设施,制作联络名册,设置驻村工作日志、会议记录簿、矛盾纠纷收结案登记簿,将工作机制、办事指南、驻村干警的姓名、照片、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等公布上墙,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驻村干警坚持每月进驻村居为群众解疑释惑,在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置法制宣传栏120版,举办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劳务纠纷等法制宣讲88场(次),提供法律咨询6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240余份,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享受到10余项法律服务,使法律服务工作室成了群众心中的“法院110”。
(五)当好法律事务“服务员”,手拉手排忧解难。通过司法指导规范村居自治,在法不禁止的前提下,尊重公序良俗,引导将村规民约运用于纠纷化解,并开展村居治安、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共指导制定基层调解制度48条,确认调解协议25件。通过司法建议促进管理创新,比如该院了解到自来水公司经常遇到水表管理承包户私自开启表箱偷盗水资源的情况,即发出关于规范书面承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司法建议,此后148户水表管理承包户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书,防止了偷盗水资源行为的发生。通过司法帮扶服务受灾群众,今年第8号台风“西马仑”致龙海部分乡镇受灾严重,该院主动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司法服务,对灾涝引发的相邻关系、财产损失等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半个月内执结受灾群众案件12件,到位款86万元,为生活特困群众提供缓减免诉讼费36件19.8万元,发放受灾群众救助款8.2万元、执行救助金2.6万元、涉诉信访救助金8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