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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调纠纷 夜谈普法 夜访民声
蕉城霍童法庭以司法之光照亮法治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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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蕉城法院  发布时间:2014-02-12 11:22:11 打印 字号: | |
  宁德市蕉城区法院霍童人民法庭根据山区交通不便、群众白天忙于农活夜晚空闲的特点,主动转变司法作风,靠前服务、深入群众,持续深入推行“夜调纠纷、夜谈普法、夜访民声”三项为民举措,在夜间深入山村农户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努力实现“不让正义来得太晚、不让法治留有暗角、不让民意消于无形”的目标,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欢迎。近3年来,该法庭共审结案件730件,调解撤诉案件442件,调撤率达60.55%,一审判决案件无一被改判发回重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8%以上。

  夜调纠纷,不让正义来得太晚。山区经济发展虽然落后,但民风十分淳朴,山村群众崇尚以和为贵,并不希望通过“对簿公堂”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且案件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往返法庭的交通费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此外还要投入许多的人力和时间,使得许多群众在矛盾纠纷激化后才不得已诉诸法律。2007年,法庭从“社会管理创新”入手,与辖区乡镇综治办、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起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改变各家以往“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开展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山村夜晚宁静,人们心平气和。法庭巧妙利用夜晚平静轻松的氛围,把握群众夜晚闲暇在家的机会,视案情有选择地邀请有关部门一同到山村举办“纠纷夜调会”,上门入户,及时开展矛盾调解工作。调解时多讲群众语言,不拘泥形式,注意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容易为群众所接受,既方便乡村群众又促成纠纷解决。2010年春节前夕,70岁高龄的郑某因养子不孝,伤心绝望之余,诉至法庭要求判令解除收养关系。为让老人过好春节,有个温暖的晚年,法庭办案人员立即召集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走进老郑家“夜调”,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做老郑及其养子的思想工作,消除了双方的误会和隔阂。今年以来,法庭共到霍童镇郑厝村等16个村举办“夜调会”24场,成功调解纠纷23件。

  夜谈普法,不让法治留有暗角。由于山区闭塞的地缘因素,偏僻的山村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对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当纠纷发生时,他们往往不了解如何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为提高山村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庭从2004年开始,定期对辖区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辖区常见的或某个时期、某个区域多发的案件类型,科学选题,精心制作普法宣传单、电子宣教课件,自带投影放映设备,与当地村委会积极配合,利用夜晚群众空闲时间,采取举办“法律夜谈会”的形式到山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教。“夜谈会”不拘场地,在村委楼的庭院、会议室或者农村学校,摆上座椅板凳就地开设讲堂,与群众零距离座谈互动;“夜谈会”不避“土话”,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通过列举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或配合播放普法图文课件来讲解法律知识。为提高群众参与度,村干部事先在村里广而告之,并带头参加学习。从土地使用权聊到民间借贷,从婚姻家庭继承谈到人身损害赔偿,从证据的收集保存说到诉讼维权,今年以来,法庭干警共到霍童镇八斗村等7个行政村开展“夜谈”普法7次,参加群众达260余人次。“夜谈会”既提高了当地群众的守法诚信意识,也帮助村委会增强了依法治村能力,村民间的一些小纠纷通过村委会就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夜访民声,不让民意消于无形。法庭工作时常会遇到案件调解难、执行难、送达难等问题,仅仅“坐堂办案”还不足以让法庭全面充分地了解案件情况,严肃的法庭气氛也不易让性格较为内敛的山村群众打开心扉,在法庭上自由充分地表述他们的想法,民意沟通缺乏顺畅有效的交流渠道,导致一些案件“案结事未了”。如何深入了解民意,成为法庭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法庭积极开拓思路,总结“夜谈”、“夜调”的经验做法,在2008年提出了“夜访民声”这一举措,在群众夜晚空闲时进行走访,加强沟通对话,打破了以往司法机构在群众心目中的衙门印象。在“夜访”工作中,法庭积极取得村(居)委会支持,从村(居)干部那里侧面了解当事人及案件情况,视情邀请他们配合,一同走访当事人。在“夜访”中,干警们与当事人拉家常,嘘寒问暖,主动关心他们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视情减、缓、免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用,让他们体会到司法的温暖。通过“夜访”,倾听当事人心声,全面了解引发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以及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或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疑惑,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释明、情理辨析,逐渐打开当事人心中的心结、法结,平息怨气,增进和睦,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案件执行和文书送达工作。今年以来,法庭共夜访当事人43次,分别对9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8万余元,送达法律文书110余份,敦促36名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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