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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法院落实民生案件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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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29 09:23:23 打印 字号: | |

 

127日,冬天的福州夜晚,寒风阵阵,路上已很少能看到行人。一辆辆闪着警灯的警车有序的驶离仓山区法院,这是仓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20141月以来,开展的第三次涉民生案件晚间专项集中执行。自从2013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部署开展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仓山区法院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劳动报酬、雇工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39件各类涉民生案件。考虑到春节临近,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申请执行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仓山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休息时间,有时机的选择晚上、凌晨或福州本地“过小年”节日等时间“登门拜访”拒不履行的“老赖”,共拘留10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查封房屋3套,扣押车辆一部,促使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涉案标的115.79万元。在强化执行力度的同时,仓山区法院执行局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难申请执行人体现人文关怀1168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积极捐款购买粮油等过年慰问物品,并通过申请财政拨款等途径筹措执行救助资金。127日,陈学凯副院长带领执行局部分干警为8名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2.4万元,传递了司法的温暖。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州仓山频道
责任编辑:福建高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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