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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讨薪之路不“崎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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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闽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1-16 13:32:05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年关临近,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要回家过年了,可是他们的工资拿到了吗?我市整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开展如何,还存在怎样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哪些制度和机制进行保障?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农民工、企业主和有关部门等,从各个方面了解农民工的讨薪情况。 又快到了辞旧迎新的时候,回家过年,这对于每个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是最温暖的词汇。按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今年我市整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开展如何,还存在怎样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哪些制度和机制进行保障,9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案件总数下降 矛盾依旧存在

  据了解,201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169份、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209份,受理涉及工资拖欠投诉案件983件,相比去年减少506件,涉及劳动者8150人,解决工资拖欠6343万元。

  “今年的案件总数有所下降,群体性欠薪现象略有增加,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历来欠薪隐患最大的建筑领域今年也不例外,占45%;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机械加工业占了2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理玉告诉记者,“全市企业工资发放总体情况较好,与往年相比,今年形势平稳可控。”

  近段时间,根据全省“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重点领域督查,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房建市政工程、铁路在建施工单位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列为专项检查的重点。

  “从今年检查情况看,受全球经济形势下滑影响,欠薪现象从原来的建筑行业波及到其他部分企业,这与企业自身经营不善、部分企业投资运作以贷款为主、企业之间相互联保有关;建筑领域依然存在非法分包,主要是“二包”转“三包”,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挂靠建筑公司承包工程从而引发劳资纠纷;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发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存在欠薪隐患。”市总工会保障与法律工作部部长林添福告诉记者,少数包工头在发放工资时采取年前结算的方式,即组织进场施工时一般只发放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再统一结算工资。由于工程层层转包、班组长代领工资,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引发拖欠工资事件。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恶意“讨薪”呈现新特点,部分建设施工项目包工头组织、煽动、唆使农民工以讨薪为名,通过集体上访或过激行为来解决工程承包、转包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及质量纠纷问题。 源头防治

                     建立健全欠薪处理保障机制

  紧紧围绕确保劳动者在春节前及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三个确保”目标,我市从源头抓起,部门各司其职,完善各项制度保障。

  我市制订出台了《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处置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并于今年率先在全省完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延伸到街道和社区,在这些机构中配备劳动监察协管员,收集和预先掌握不稳定因素,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动态信息,通过及时调处,复杂矛盾得以控制,职工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目前,全市共建立136个一级网格,1902个二级网格,包括了45223家用人单位,已采集22968户用人单位信息。并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对全市17户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及时研判可能出现欠薪的企业,便于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和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也发挥重要作用。市本级欠薪应急保障金账户预存200万元,各县(市、区)应急保障金账户分别预存100万元,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增添了重要措施,有效预防企业欠薪引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大了对建筑、水利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的企业工资保证金管理,目前,我市监管的企业工资保证金已达1.1亿元,使劳动者工资有了保底钱。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110联动”制度,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负责接听。建立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和书面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主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和企业参评五一劳动奖状等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评定出诚信示范企业54家,失信企业8家。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人社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交流协作,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互通欠薪案件查处情况,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去年以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2起,已侦破准备移送公诉1起,仍在侦查2起,法院判决1起。欠薪入刑震慑作用明显。

                   明确职责 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

  在对于落实欠薪处理责任方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关于预防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我市《关于预防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建设施工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实名制,不允许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发工资,充分发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住建、交通、铁办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联动机制。 欠薪入刑震慑作用明显

            去年,全市立案、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起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自己意识到欠薪可入罪的严重性,主动向我们报告,寻求帮助。”9日,市总工会保障与法律工作部部长林添福告诉记者,2013年12月,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争议室接到了某化工企业公司总经理主动打来电话咨询,说明企业目前濒临破产状况,其单位尚有部分员工工资未发,咨询如何在企业破产情况下,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得知情况后,市总工会立即启动‘一庭一室四制度’机制,为维权职工提供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解员立即召集职工代表座谈,一天时间内计算出17名员工的拖欠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共计21万余元。因该公司已进入破产申请程序,经与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经办法官联系,法院将根据法律优先执行该公司17名职工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我们最近处理的5起案件都是企业主主动向我们报告的。”

  经营者不敢欠薪,这还得说到欠薪入刑制度。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市不断加大打击欠薪违法犯罪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还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交流协作,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互通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案件移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去年以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2起,已侦破准备移送公诉1起,仍在侦查2起,判决1起。欠薪入刑震慑作用明显。 提高法律意识防欠薪

  岁末年初,欠薪问题备受关注,为防止欠薪情况出现,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也给广大农民工们支招。首先,农民工应提高法律维权意识,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无资质地承接工程,做到用工合法。其次,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允许一拖再拖及所谓发放生活费,年底统一结清的工资结算方式。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再者,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工朋友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正当渠道投诉、举报,依法维权,切莫采取过激行为解决欠薪问题。

  同时,也呼吁相关部分在接到农民工欠薪问题举报时,能给予更多地帮助,收集相关证据,出具相关证明,让农民工拿回自己所得,安心回家过个年。

(本组报道由记者罗姝、刘菲菲,通讯员孔威武、黄秀珍采写)
来源:中国法院网龙岩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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