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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放 数字化管理 网络化发布 规范化创建 多元化监督
永安法院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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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安法院  发布时间:2014-01-09 11:08:13 打印 字号: | |
  永安市法院建立健全常态化开放机制、数字化管理机制、网络化发布机制、规范化创建机制、多元化监督机制,让阳光照进法院,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以形象立公信,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三个提升”,连续9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省“十佳”法院、集体一等功等。

  一是常态化开放机制。坚持每天对外开放,制定《“法院每天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采取“群众自发性参与”和“法院组织实施”相结合,在每天接受群众预约参观基础上,利用重大节假日邀请学校师生、社区群众、妇女代表、机关干部、部队官兵等主体参加特色主题“开放日”活动。今年以来,累计40余批次1900余人参加了“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参加主题“开放日”活动11场。《人民法院报》《光明网》《中国法院网》等媒体均作了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林欣欣、邓文山到该院视察工作时,充分肯定“永安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很有特色,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民’二字,代表了福建法院的形象,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广。”省法院人民监督员林鸿坚有感而发:“永安法院实行‘法院开放日’制度,‘让阳光照进法院’,是全面开放、全程开放、全天侯开放。”

  二是数字化管理机制。建成数字化指挥中心,全院安装52路高清摄像头,对公共区域进行24小时监测,对所有16个法庭和调解室的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3G车载及单兵系统实现车载GPS定位、单兵双向音视频传输功能,自动采集外出办案、执行任务等运行轨迹及音视频数据,建成党务、院务、审务信息发布系统,接受各界群众监督。院领导“足不出户”即可知晓每块区域、每个法庭、每台车辆、每名干警的运行状况和工作状态,并与之互动交流,实现远程指挥、集约管理、实时互动、规范执法等“多赢”效果。

  三是网络化发布机制。2011年起即陆续开通“无讼永安”、“燕城阳光”、“青春正能量fly”等官方微博,开设“法庭直通车”、“法院动态”、“新法速递”、“微直播”等栏目,选任35周岁以下干警为主体、由30名干警参加的微博建设队伍,专门负责微博的信息发布、评论回复、答疑解惑、司法服务、转发转载等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发布、转发各类消息5100多条,粉丝720余个,未引发负面舆论。依托中国法院网,开通“永安市法院网”网站,设有新闻中心、法院概况、司法公开、裁判文书、民意互动、司法品牌、法院文化等七大板块,全面展示该院工作动态和精神风貌。

  四是规范化创建机制。制定《关于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公开办公室,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建成全省首家“乾坤清气”展馆、大调解联动中心、执行服务中心,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警示教育基地、司法公开展厅、文化建设展馆、法院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特色圆桌法庭、心理疏导室,实现服务有平台、教育有阵地、公开有效果。积极开展“四下基层”、“司法进社区”等活动,全面展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形象。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双百双比”绩效考评,落实到庭到人,每月张榜公示,奖优罚劣。

  五是多元化监督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2012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监督25件160余人次,40名陪审员共陪审案件1936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采取邀请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由社会各界每半年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测评,并把评议结果与干警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提拔等挂钩起来。邀请391名调解员构建市、院、乡、村四级大联调网络,2012年至今联动联调各类纠纷7206件,群体性纠纷19起。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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