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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手拉手”打造生态司法品牌 助圆绿色·美丽家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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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定法院 陈志龙  发布时间:2013-10-11 15:40:17 打印 字号: | |
  时值深秋,大多数林木进入生长后期,林木从生长旺盛阶段过渡到休眠阶段。这正是新种植林木养护管理的关键时机,这一时期的管理,直接影响到苗木能否安全越冬及次年的成长。9月27日,龙岩中院、永定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等四部门一行8人在崎岖的山路中驱车行驶,并翻山跋涉半个小时,来到永定县峰市镇锦西村先前被烧毁的山场林地进行复绿补种进行认真检查验收。这是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开展“复绿补种”生态恢复机制,手拉手打造生态司法品牌建设 ,助圆绿色•美丽家园梦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永定县坚持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主题 , 以城市建设战役为平台,正掀起新一轮的城市大建设、大提升、大转变,努力构建“宜居式山水园林旅游城市”,用绿色守护家园,打出了绿色为底色的“绿色永定、幸福永定、美丽乡村”的生态名片。在绿色生态发展的理念下,永定县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手拉手”努力打造生态司法品牌,让人民法院开展基层“生态司法”实践促成“绿色永定、幸福永定、美丽乡村”的生态名片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助圆绿色·美丽家园梦。

  2011年8月,该院成立了闽西首个县级“生态资源审判庭”,选派生态资源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队伍,实施生态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 近年来,为了让涉林刑事判决法定附加刑的执行更加人性化,减少涉林犯罪,保护绿水青山,永定县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坚持“惩防并举、重在修复”的审判理念,积极探索复绿补种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2011年7月,永定县法院协同公安局、检察院、林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毁损森林复绿补种的实施意见》,规定毁林案件被告人只要愿意与林权所有人签订协议,于当年植树季节或下一年的植树季节,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划对被毁林地或在林业部门指定的重点生态区域等地进行补种,法院在量刑时可作为悔罪情节予以考虑,依法从宽处罚。为确保林木成活率,促成生态恢复,被告人还可以缴纳生态恢复补偿金的方式委托行政主管部门恢复生态。这一举措,为永定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自2011年实施“复绿补种”生态补偿机制以来,永定县法院根据《关于建立毁损森林复绿补种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积极引导被告人实施“生态矫正”,共发出了复绿补种令16份,适用“复绿补植”500余亩全部披上的绿装,着力力推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今年8月,该院生态资源审判庭依托永定县乡镇司法所,聘请了该县司法局24名乡镇司法所所长作为生态司法联络员,这24名生态司法联络员现已正式走马上任;该院以县辖区坎市、城郊、歧岭3个基层人民法庭为中心,陆续在永定县11个重点林区、矿区、水保护资源区的驻地乡镇设立了11个“生态资源审判巡回办案点”,目前已全部挂牌完毕,将辐射整个该县所有乡镇。此外,该院相继在该县林木林区、生态旅游景区、矿山林区专门设立了33个特色林业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巡回调解涉生态资源纠纷,今年以来,该院已帮助乡(镇)、村调解涉林纠纷案件58件。

  以上这些服务工作举措,还得到了该县县委领导的极大关注和肯定。8月15日,永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章溧斌章溧斌书记针对该院今年开展的生态司法“一院一品”服务保障品牌创建工作的作出重要批示:“生态资源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从县法院一家单独突出推动,延伸至县政法系统协调突出推动,意义更大,更易见成效。要求我县公安局、检察院要与法院相呼应,也出台与之相对应的工作意见和工作措施,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助力形成生态品牌。”

  针对章溧斌书记这一批示,该院立即会同该县检察、林业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先后召开了多次工作联席会,研究讨论生态司法“一院一品”的工作举措。联席会单位一致决定,进行多部门联动,共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在联席会上,该院主张加大林地管理保护法律的宣传,在县林业局设立“自然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专户”,要求加强对生态恢复情况和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把涉生态资源案件的犯罪人员在生态恢复方面的主、客观悔罪表现作为量刑情节,将涉生态资源犯罪服刑人员在生态恢复、生态宣传等方面的义务纳入当地综治和社区矫正管理范畴等意见建议,目前已经正在逐一落实当中。

  今年9月,为推进生态恢复工作,该院积极加强与该县林业局沟通联糸,已经确定在湖雷镇上北村岩前自然村建立“生态恢复示范基地”,并与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取得联糸,目前,已在永定县高陂镇的“石锣奇”矿区 及坎市镇的“马东”矿区建立了2个“矿山环境整治复绿基地”,既有效保护了矿产资源,又保护、修复了矿山生态环境。

  当下人们来到位于坎市镇煤矿矿区时,只见一片郁郁葱葱的绿化苗木种植园,绿树葱茏环绕着崭新的建筑群,青翠欲滴的爬山虎爬满山坡,如果不是看到零星几处矿井硐口废址,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来到一个旅游度假村。该矿区镇重点矿村——坎市新罗村已经从“黑色”的煤炭产业向“绿色”的种植产业转型发展。这一局面取得的成效,离不开近年来人民法院对该县矿产资源的生态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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